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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論的構成探討
張盾撰著的《道法“自———然”:存在論的構成原理》(中國
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反對西方現代哲學對存在的主流解釋,試圖建
立一種中國式的新存在論。該書認為,西方由笛卡爾、康德和胡塞爾
主導的現代哲學傳統(tǒng),屬于主體性原則控制下的“第一人稱論域”,
即把一切存在都解釋成向“我思主體”顯現自身的存在現象。如果哲
學撤銷主體性這個總原則,以“我知道”為準的存在現象就退出存在
問題,“它存在”這種存在本身的內容成為哲學的新問題,這就是
“第三人稱論域”的新問題。
其實,反對主體性是一切后現代哲學對現代哲學傳統(tǒng)實施反叛的
共同口號。但問題是:取消主體性原則之后,我們能夠為哲學提供何
種新基礎?后現代哲學在這一建設性工作方面基本無所作為。作者提
出用來取代主體性原則的“存在的構成”原則,認為每一存在事態(tài)都
有一種自行構成自身的能力,其有效性無需主體來確認。(史鴻文)
《光明日報》200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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