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国产乱码久久久久久婷婷,无码一区二区三区在线,亚洲成av人片在线观看ww,久久发布国产伦子伦精品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guī)速遞

  • 王浩宇挪用資金案

    ——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2006-11-20)



    王浩宇挪用資金案


    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2006)通刑初字第00653號

    公訴機關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王浩宇,男,32歲(1974年6月21日出生),漢族,出生地北京市,初中文化,原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草廠分理處負責人,住北京市通州區(qū)漷縣鎮(zhèn)中辛莊東區(qū)65號。因涉嫌犯挪用資金罪于2006年4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被逮捕,F羈押于北京市通州區(qū)看守所。

    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檢察院以京通檢經訴字(2006)第44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浩宇犯挪用資金罪,于2006年9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于同年10月8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派代理檢察員楊文悅、曹虹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浩宇到庭參加訴訟,F已審理終結。

    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9月至2006年4月間,被告人王浩宇多次私自提取北京市通州區(qū)福源蔬菜加工廠和北京市漷縣祥云電器修理部在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草廠分理處的賬戶內資金用于個人購買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后其利用擔任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草廠分理處負責人負責現金收付業(yè)務和管理尾箱的職務便利,挪用本單位尾箱中人民幣669 000元用于抵頂其私自提取的客戶賬戶內資金;后被查獲。

    公訴機關提供了證人毛文利、王淑有、馬淑云、馬文青、張志利、路松、韓淑梅的證言,書證接報案經過、到案經過、破案經過、辨認筆錄、企業(yè)轉制證明、企業(yè)法人申請開業(yè)登記注冊書、驗資報告書、股東名錄、營業(yè)執(zhí)照、職務證明、勞動合同書、日計表、查庫情況證明、稽核工作底稿、扣押物品清單、儲蓄對賬單、凍結存款通知書、身份戶籍證明等證據,提請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對被告人王浩宇予以懲處;同時認為被告人王浩宇具有自首情節(jié)。

    被告人王浩宇對公訴機關指控其所犯挪用資金罪的犯罪事實無異議。

    經審理查明:2005年9月至2006年4月間,被告人王浩宇多次私自提取北京市通州區(qū)福源蔬菜加工廠和北京市漷縣祥云電器修理部在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草廠分理處的賬戶內資金用于個人購買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后其利用擔任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草廠分理處負責人負責現金收付業(yè)務和管理尾箱的職務便利,挪用本單位尾箱中人民幣669 000元用于抵頂其私自提取的客戶賬戶內資金;后被查獲。

    上述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證人毛文利的證言,證實2006年4月24日,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行長毛文利對下屬單位草廠分理處現金存量進行檢查時,發(fā)現王浩宇管理的尾箱庫存現金為136 555.05元,實際庫存現金應為805 555.05元,總共虧庫669 000元,經詢問王浩宇,王浩宇承認其自2005年9月份開始以北京市漷縣祥云電器修理部和北京市通州區(qū)福源蔬菜加工廠的名義從兩單位銀行賬戶內提取現金用于購買彩票,然后挪用庫存現金抵頂其私自提取的客戶資金,毛文利于次日向公安機關報案;王浩宇是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的合同制職工,系草廠分理處負責人,因草廠分理處只有兩名工作人員,所以王浩宇也負責現金收付、尾箱管理等具體業(yè)務;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改制前是股份合作制,主要資金來源于農村股民,包括個人和集體入股,改制后是股份制,招募了社會資金。

    2、證人王淑有的證言,證實王浩宇和王淑有是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草廠分理處的兩名工作人員,2004年3月份二人開始一起工作,王浩宇是分理處負責人,分理處的賬目均由王浩宇管理,王淑有負責票據的整理裝訂;王浩宇平時愛玩彩票。

    3、證人馬淑云的證言,證實北京市漷縣祥云電器修理部是由馬淑云經營的,企業(yè)性質屬個體工商戶,2005年7月在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草廠分理處開的賬戶,修理部的客戶把應付款打入銀行賬戶,其從銀行取現金,一般是隨時存隨時取走,存的時間不長,最長有一個多月,一般是一兩個周,為了取錢方便,馬淑云把單位的現金財務章、個人章存放在草廠分理處的王浩宇那兒,每次取錢基本都是王浩宇填寫手續(xù)。

    4、證人馬文青的證言,證實北京市通州區(qū)福源蔬菜加工廠是由馬文青經營的,企業(yè)性質為個體工商戶,在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草廠分理處開的銀行賬戶,加工廠的客戶通過銀行轉賬支票形式支付貨款,馬文青從銀行提取現金,一般是存入轉賬支票后兩三天就去取現金,賬戶上的錢存放時間不長,沒有超過一個月的,為了支取方便,馬文青就把單位的現金財務章、個人章存放在草廠分理處的王浩宇那兒,由王浩宇填寫支取手續(xù)。

    5、證人張志利、路松、韓淑梅的證言,證實被告人王浩宇在2005年至2006年4月中旬期間曾去潞河中學東邊路南的快樂8彩票銷售點、漷縣鎮(zhèn)長凌營村商經樓快樂8彩票銷售點、果園環(huán)島北雙舟臺球俱樂部內的快樂8彩票銷售點購買彩票。

    6、書證辨認筆錄,證實2006年4月26日,經王浩宇辨認,其辨認出潞河中學對面東西路向東100米路南快樂8銷售點、漷縣鎮(zhèn)長凌營村商經樓快樂8銷售點、果園環(huán)島北雙舟臺球俱樂部內的快樂8銷售點是其購買彩票的地點。

    7、書證企業(yè)轉制證明、企業(yè)法人申請開業(yè)登記注冊書、驗資報告書、股東名錄、營業(yè)執(zhí)照,證實北京市通州區(qū)農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的企業(yè)類型為股份合作制,北京市農村信用合作社于2005年10月19日轉制為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企業(yè)性質為股份有限公司。

    8、書證北京市農村信用社勞動合同書、職務證明,證實2004年4月15日,王浩宇與北京市通州區(qū)農村信用社合作社聯(lián)合社簽訂勞動合同,王浩宇的工作崗位為漷縣信用社分社負責人(非管理崗),合同期自2004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15日;案發(fā)前,王浩宇是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草廠分理處綜合柜員,主管分理處各項業(yè)務,具備現金收付和管理尾箱的職責。

    9、書證日計表、查庫情況證明、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稽核工作底稿,證實2006年4月24日,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草廠分理處帳面現金額為805 555.5元,草廠分理處管庫人王浩宇管理的現金庫實際現金額為136 555.05元,虧庫669 000元。

    10、書證查庫情況證明,證實2006年3月31日,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主管行長、管庫員對王浩宇管理的尾箱進行檢查,沒有發(fā)現虧款。

    11、書證扣押物品清單、儲蓄對賬單,凍結存款通知書,證實公安機關扣押了被告人王浩宇的中國信合信通卡三張,卡號分別為:6221386101047698861、6221386101047691445、6221386101047686155;2006年9月12日,將被告人王浩宇在彩票中心投注賬戶上的資金2300元、5000元、3000元分別注入三張卡內,并將被告人王浩宇銀行卡上的存款10 300元予以凍結。

    12、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出具的接報案經過、到案經過、破案經過,證實2006年4月24日,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檢查時發(fā)現該行職工王浩宇挪用單位資金669 000元,王浩宇承認挪用單位資金用于購買彩票,該行行長于4月25日向公安機關報案,王浩宇于4月26日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

    13、北京市公安局漷縣派出所出具的被告人王浩宇身份戶籍證明,證實被告人王浩宇的出生日期、民族、住址等身份戶籍情況,此人沒有犯罪前科。

    上述證據經當庭質證,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浩宇無視國法,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挪用資金罪,依法應予懲處。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浩宇犯挪用資金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浩宇在單位領導發(fā)現虧庫后向其詢問時能夠如實交代自己挪用資金的行為,屬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鑒于被告人王浩宇無犯罪前科,當庭認罪、悔罪,有自首情節(jié),故本院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綜上,本院根據被告人王浩宇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王浩宇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6年4月26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止)。

    二、已凍結的被告人王浩宇贓款人民幣一萬零三百元,發(fā)還被害單位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繼續(xù)追繳被告人王浩宇贓款人民幣六十五萬八千七百元,發(fā)還被害單位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漷縣支行。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審 判 長 李 中 華

    人民陪審員 馬 素 英

    人民陪審員 陳 淑 語



    二00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 日



    書 記 員 侯 婷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yè)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yè)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fā)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lián)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