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5-21 10:49:37 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余建華 邵珊珊)《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倍憬幉ㄊ雄粗輩^(qū)有一家公司為逃避二倍工資差額,竟然偽造了勞動合同。近日,鄞州區(qū)人民法院對這家不誠信訴訟的公司開出了10萬元“罰單”。
職工張某因用人單位寧波某進出口有限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向鄞州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仲裁審理過程中,用人單位承認雙方未續(xù)簽過勞動合同,并辯稱未續(xù)簽的原因在于張某。仲裁委仲裁審理后裁決,公司應支付職工張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8萬余元,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1.7萬余元,駁回張某的其他仲裁請求。
后雙方均不服仲裁裁決,起訴至鄞州區(qū)人民法院。
張某起訴稱, 2017年9月,其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未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張某繼續(xù)在公司從事外貿跟單工作。2018年4月底,公司將其辭退,僅同意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作為賠償,F張某請求判令公司支付其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9萬余元、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7萬余元,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一個月解除勞動合同待通知金等1萬余元,合計27萬余元。
寧波某進出口有限公司則一改仲裁階段時的說辭,稱雙方已于2017年9月續(xù)簽了書面的《勞動合同》,并向法院提交續(xù)簽的《勞動合同》一份。同時稱雙方系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并確定補償金額,單位已按約支付,并非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請求法院判令不向張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8萬余元、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部分1.7萬余元。
關于新提交的《勞動合同》,公司的訴訟代理人稱:“之前是因為續(xù)簽的勞動合同原件沒有找到,所以在仲裁階段沒有提交。”對此,張某提出異議,稱雙方從未續(xù)簽過合同,上面的簽名非其親筆簽名,并申請司法鑒定。
依據張某的申請,法院啟動司法鑒定程序,鑒定結論為合同上的簽名筆跡,不是張某所簽。
鄞州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寧波某進出口有限公司未提交證據證明其系合法辭退張某,張某依法有權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鑒定意見書確認《勞動合同》上的簽名非張某所簽,故法院對該份證據不予確認,用人單位依法應向張某支付二倍工資。法院依法判決寧波某進出口有限公司支付張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8萬余元,支付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部分1.7萬余元,駁回公司和張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鑒于寧波某進出口公司在訴訟期間偽造證據進行虛假陳述,并導致法院啟動司法鑒定程序,妨礙訴訟,鄞州法院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
收到處罰決定后,寧波某進出口公司不服,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寧波中院經審查后駁回該公司的復議申請,維持原決定。
日期:2020-5-21 10:49:37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19 杭州法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備10202533號-1
浙公網安備 330105020008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