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石時態(tài)等6名同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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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石時態(tài)等6名同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石時態(tài)等6名同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6〕40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guī)定,下列人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以姓氏筆畫為序):
石時態(tài)、楊萬明、陳國猛、黃克、龔稼立、葛曉燕(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
周 強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