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昭通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批準將15所高中學校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的議案》的決議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昭通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批準將15所高中學校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的議案》的決議
云南省昭通市人大常委會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昭通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批準將15所高中學校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的議案》的決議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昭通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批準將15所高中學校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的議案》的決議
(2016年10月28日昭通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昭通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昭通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批準將15所高中學校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的議案》和《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關于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十次主任會議交付審議的〈昭通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批準將15所高中學校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的議案〉審議結(jié)果的報告》。會議同意市人大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對議案審議結(jié)果的報告,決定批準《昭通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批準將15所高中學校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的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