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207號(關于執(zhí)行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等政策有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207號(關于執(zhí)行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等政策有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207號(關于執(zhí)行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等政策有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207號(關于執(zhí)行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等政策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jù)《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4年第12號)公布的《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對部分商品的進出口關稅進行調整,現(xiàn)就執(zhí)行相關關稅政策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及有關進出口稅收政策措施的海關商品編號申報要求
為有效實施2025年信息技術產(chǎn)品最惠國稅率、進出口商品暫定稅率、抗癌藥品和罕見病藥品等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政策、部分油品等進口環(huán)節(jié)消費稅政策、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延期清單和反傾銷措施等,海關總署為非全稅目適用進出口環(huán)節(jié)稅收政策的商品拆分了10位海關商品編號,并編制了《2025年進出口非全稅目信息技術產(chǎn)品對應海關商品編號表》《2025年進出口非全稅目暫定稅率商品對應海關商品編號表》《2025年進出口非全稅目適用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政策部分商品對應海關商品編號表》《2025年進出口非全稅目對美加征關稅排除延期清單商品對應海關商品編號表》《2025年反傾銷商品新增海關商品編號表》(見附件1—5)。
企業(yè)進出口符合上述有關進出口稅收政策措施規(guī)定的商品時,應按照本公告附件相應表格所列商品編號進行申報,政策適用范圍以《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有關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延期清單和反傾銷措施等規(guī)定為準。
二、其他有關事項
。ㄒ唬⿵U止海關總署發(fā)布的本國子目注釋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第九條第二款有關規(guī)定,海關總署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2013年版)(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5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2013年新增和調整部分)》(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65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2014年新增和調整部分)》(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63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2016年新增和調整部分)》(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10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2016新增和調整部分Ⅱ)》(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65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2017年調整和廢止部分)(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16號公布)、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76號(關于調整小轎車、越野車進出口商品歸類有關技術特性要求的公告)等予以廢止。
。ǘ哆M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
根據(jù)世界海關組織對2022年版《商品名稱及編碼協(xié)調制度注釋》相關修訂情況,海關總署對《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2022年版)進行同步修訂,并調整部分翻譯內容,已發(fā)布于海關總署門戶網(wǎng)站。
。ㄈ╆P稅稅目、稅率及規(guī)范申報查詢事宜。
根據(jù)《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調整的關稅稅目、稅率內容及海關進出口商品涉稅規(guī)范申報目錄(2025年版)均可通過海關總署門戶網(wǎng)站查詢,供申報參考。
(四)商品歸類決定及行政裁定。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裁定管理暫行辦法》(海關總署令第92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guī)定》(海關總署令第252號公布)的規(guī)定,因稅目調整等原因失效的行政裁定、商品歸類決定清單將發(fā)布于海關總署門戶網(wǎng)站并動態(tài)更新。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5年進出口非全稅目信息技術產(chǎn)品對應海關商品編號表.pdf
2.2025年進出口非全稅目暫定稅率商品對應海關商品編號表.pdf
3.2025年進出口非全稅目適用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政策部分商品對應海關商品編號表.pdf
4.2025年進出口非全稅目對美加征關稅排除延期清單商品對應海關商品編號表.pdf
5.2025年反傾銷商品新增海關商品編號表.pdf
海關總署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