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補選出缺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補選出缺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補選出缺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補選出缺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決定
(1998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因故出缺。由1997年12月8日選舉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未當選的代表候選人,按得票多少順序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