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譚文革 ]——(2014-1-3) / 已閱11397次
孔子是中國春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和政治家,是儒家學說的創(chuàng)始者?鬃蛹A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時已被譽為“天縱之圣”、“天之木鐸”?鬃釉昔攪笏究埽ó敃r最高司法長官),后又升代理宰相,“攝相事,魯國大治”?鬃酉群蟊粴v代統(tǒng)治者封為“大成至圣文宣王”、“至圣先師”和“萬世師表”等,被后世尊稱為“圣人”。孔子思想對現(xiàn)代司法有何啟示,筆者談談粗淺看法,“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司法理念——注重預防,實現(xiàn)和諧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論語·顏淵篇第十二》)。其意思是,審判訴訟案件,我和別人差不多。但一定要盡力使訴訟案件不發(fā)生才更好。同時孔子還說:“禮之用,和為貴!薄岸Y”就是禮儀、制度和法律。“和”就是實現(xiàn)和諧,達到“無訟”!百F”就是最好、最高理想或最高理念。“禮”、“和”、“貴”三者連接起來就是,運用禮法教育規(guī)范百姓,預防糾紛發(fā)生,最終達到“無訟”,實現(xiàn)社會“大同”,實現(xiàn)社會和諧。據(jù)史書記載,魯國曾“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梢娍鬃拥乃痉ɡ砟钤谝欢ǔ潭壬匣緦崿F(xiàn),F(xiàn)在的司法理念亦是如此。一是法院通過公正審理每一件案件而對社會進行法制宣傳和教育;二是最高法院及時制定司法解釋和建議立法機關盡快制定、修改、完善法律,及時填補某些方面的法律空白,從而預防糾紛發(fā)生;三是法院訴訟案件越少,社會就越和諧。
訴訟程序——孔子反對缺席判決
子曰:“片言可以折獄者,其由也與?”(《論語·顏淵篇第十二》)。其意思是,根據(jù)單方面(原告)訴狀和陳述,就可以判決案件的,恐怕只有仲由吧?筆者認為,這可理解為訴訟程序中的缺席判決?鬃与m曾任魯國大司寇即“首席大法官”,也許從未缺席判決過案件,因而不主張甚至反對缺席判決案件,F(xiàn)在我國刑事審判,如被告人即犯罪嫌疑人未到庭,就不能缺席判決。這與孔子主張相同。我國民商審判、行政審判則不同。因為既要追求司法公正,又要追求司法效率;既要追求實體公正,又要追求程序公正;所以,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就可以缺席判決。
案件審判——公正合理,不偏不倚
子曰:“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保ā墩撜Z·子路篇第十三》)。其意思是,如刑罰措施使用不當,則老百姓就不知如何是好,就會無所適從!吨芤住へS卦》亦曰:“君子以折獄致刑。”其意思也是要公正判決訴訟,妥當使用刑罰。因此孔子主張判案要“中立而不倚”,要“允執(zhí)厥中”,要“言必有中”,要“君子而時中”,要“執(zhí)其兩端,用其中于民”?傊,判案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不偏不倚。這與法院審判原則及要求完全一致。既要注重實體公正,也要注重程序公正;既要注重法律效果,也要注重社會效果。而要實現(xiàn)以上目標,法官就必須做到“身正”。正如孔子所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父子包庇——孔子認為不構犯罪
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于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保ā墩撜Z·子路篇第十三》)。其意思是,我理解的道理不同于你所講的:父親為兒子隱瞞(包庇行為),兒子為父親隱瞞(包庇行為),是父子親情、直率的表現(xiàn),符合倫理道德!币蚨鬃诱J為,父子相互隱瞞有利于維系父子關系,保持父子感情,合乎天理人倫,不能視為犯罪。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窩藏、包庇罪,與孔子觀點有所不同。而我國刑訴法規(guī)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的取證原則,則與孔子觀點非常接近。
證據(jù)認定——全面核實,綜合分析
子曰:“眾惡之,必察焉;眾好之,必察焉!保ā墩撜Z·衛(wèi)靈公篇第十五》)。其意思是,大家都厭惡他,一定要認真調查;大家都喜好他,也一定要認真調查。就如訴訟案件,如果一方當事人鄰里關系好,另一方則差,而必要的證人均給過錯方即關系好的一方做有利證詞,卻給有理方即關系差的一方做不利證詞。這時,法官就必須深入調查案情,全面核實證據(jù),必要時還可依法收集證據(jù),并對全案證據(jù)綜合分析,依法認定。從而確保對案件的公正判決。
案件定性——重證據(jù),不先入為主
子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其意思是,不預先懷疑他人欺詐,也不毫無根據(jù)地猜測他人不誠信,并能及早察覺出來,這一定是位賢者吧!孔子的觀點與今天的司法理念完全一致,并對政法機關辦理各類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和借鑒意義。尤其是刑事案件,不論是公安的案件偵破、檢察的案件批捕和公訴,還是法院的案件審理和定性,均要重證據(jù),重事實,決不能先入為主,以免造成冤案、錯案。
刑事政策——慎用死刑,寬嚴相濟
孔子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其意思是,您治理國家,哪里一定用得著殺人?您想治好,百姓自然會好。領導者的德行似風,老百姓的德行似草。風從草上吹過,草必定隨風倒。因此,孔子提倡慎用死刑,甚至反對死刑,這對法院刑事審判亦有指導和借鑒意義。仲尼曰:“善哉!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子產論政寬猛》)?鬃哟擞^點與刑事審判“寬嚴相濟”的指導思想又完全吻合。綜合本節(jié)孔子言論,我們至少可以做三層理解:一是要慎用死刑,從嚴把握。二是要對其它刑罰適度把握,寬嚴相濟。三是要加強法制教育,規(guī)范社會管理,實現(xiàn)社會和諧。
減刑假釋——從嚴把關,不得濫用
《論語》曰:“有罪不敢赦!薄爸敊嗔浚瑢彿ǘ!保ā墩撜Z·堯曰篇第二十》)。其意思是,對有犯罪行為的人不敢隨意赦免,而應嚴格執(zhí)行法律。此論雖為商湯所言,但孔子非常贊同,因此也是孔子的觀點。這里的“赦”,不僅指赦免權,而且也指減刑權、假釋權。此前一個時期來,有些法院及監(jiān)獄對罪犯的減刑、假釋把關不嚴,操作不規(guī)范。尤其是對一些影響很大、危害很大并被判處死緩或無期徒刑的罪犯,隨意減刑、假釋,造成不好影響!抖Y記·王制》曰:“凡作刑罰,輕無赦!薄胺矆(zhí)禁以齊眾,不赦過!币虼吮仨殢膰腊殃P,嚴格規(guī)范,檢察機關應加強監(jiān)督。
涉訴信訪——在法治軌道內解決
有子曰:“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jié)之,亦不可行也!保ā墩撜Z·學而篇第一》)。其意思是:“但也有些情況行不通。如果一味追求和諧,而不用禮法去制約的話,那也是不可行的!贝搜允强鬃优c諸弟子談論時,學生有子所說。然而,是非分明的孔子,對有子的言論并未反對,說明孔子是贊同的。《禮記·曲禮上》曰:“分爭辯訟,非禮不決!敝祆湟嘣:“節(jié)者,有限而止也!币虼,對無理重復上訪、惡性纏訪的,必須“以禮節(jié)之”,“有限而止,”以法律來規(guī)范和制約,該終結的依程序終結,該制裁的依法制裁,該打擊的依法打擊。
法官品格——廉潔奉公,正直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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