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濤 ]——(2004-10-7) / 已閱7043次
高官旁聽審判可否悄悄進行
楊濤
9月13日上午9時,92名正在國家行政學院學習的省部級領導干部走進北京市一中院大法庭,他們前來旁聽一起因不服公房租賃合同變更而狀告西城區(qū)政府的“民告官”案。92名省部級高官中,包括北京市副市長牛有成,原最高法院副院長、現司法部副部長張軍等人,他們多數是第一次到法院旁聽庭審。(《北京晚報》9月13日)
盡管《行政訴訟法》頒布有十多年了,但這部法律在實施中卻遭遇到不少的困難,有的地方法院的審判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擾;有的地方行政判決執(zhí)行難,判決成了一紙空文;作為被告的政府機關不派人出庭也時有耳聞。這里面的因素很多,但無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一些官員頭腦中法治意識的淡薄,存在權大于法的觀念是一個重要因素。因而,讓省部級高官來旁聽行政審判,正如牛有成所說:“旁聽此類案件對增強法制意識,依法行政很有好處!
但是,該報道又說:“由于案件和旁聽人員的重要性,此案由長期從事行政審判工作、具有豐富審判經驗的高級法官、市一中院副院長李新生親任審判長!笨磥,高官們來旁聽審判早就打好招呼,法院也早精心研究好了審理什么案件,由誰來審,動員了全法院的力量來共同“過好這個堂”,甚至可能連記者都事先通知了。如果我的猜測成立的話,高官們旁聽的“作秀”意義要大于高官們想真心感受庭審從而增強依法行政意識的意義。
本來,只要案件不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任何公民憑身份證就可以到法院旁聽審判,高官們當然也可以以普通公民身份來法院旁聽審判。因而,高官們如果想真正了解我國行政訴訟在現實中實施的情況,通過了解真實情況來增強自身和教育下屬依法行政,完全可以通過工作人員了解到法院對于案件審理的安排,選擇一、二個典型的案件到時以普通公民身份參加旁聽,這才能實實在在地真正感受實際中法院對于行政案件如何審判。
因為,如果一切都事先打好招呼,那么法院就可能選擇那些干擾、風險不太的案件,選擇素質比較高的法官參加“匯報表演”,甚至不排除事先研究好案情和可能出現的意外,以防不測。而那些恐怕平時并不怎么買“法院的帳”的政府機關在聽到高官們要旁聽審判時,也不得不重視起來,甚至“一把手”親自出庭。而主審的審判長在高官們的注視和鎂光燈下,也在經意和不經意之間,進入了一種表演的狀態(tài),可能關注高官們的反映比關注當事人多一些。如此一來,呈現在高官們眼前的庭審就不再是一種能客觀反映法院日常審理的成百上千個行政案件中實際情形的庭審,而是一種經過“格式化”后的庭審,一種帶扭曲的庭審。這種庭審的旁聽也許最大的意義就是表明了高官們重視行政審判,對于了解實際運行中的行政審判和它存在的困境也許是無濟于事。
高官們多多旁聽行政審判是好事,但是,如果我們不是為表明去旁聽了而旁聽,而是想真正了解實際中行政審判是怎樣的現狀,不妨以普通公民身份悄悄地去旁聽!
通聯: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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