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0720
- 書名:地理標志知識產權制度研究-構建以利益分享為基礎的權利體系
- 作者:董炳和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05年9月
- 入庫時間:2005-11-13
- 定價:24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目 錄
導論……………………………………………………………(1)
第一章不同語境中的地理標志概念………………………(l1)
第一節(jié)術語的辨析與選擇………………………………(11)
一、術語問題:術語的多樣化與多義性………………(11)
二、中文術語的辨析與選擇……………………………(20)
三、特殊的術語問題:“原產地”的不同含義………(32)
第二節(jié)歷史語境中的地理標志概念……………………(41)
一、巴黎公約中的“貨源標志”………………………(42)
二、馬德里協(xié)定中的“貨源標志”……………………(47)
三、里斯本協(xié)定中的“原產地名稱”…………………(49)
四、TRIPs協(xié)定中的“地理標志”……………………(54)
第三節(jié) 國別語境中的地理標志概念:以法國、
美國和中國為例…………………………………(58)
一、法國法中的原產地名稱……………………………(58)
二、美國法中的“地理標志”…………………………(61)
三、我國法律中的地理標志概念………………………(64)
第四節(jié)地理標志概念的界定……………………………(65)
第二章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變遷與
觀念演進……………………………………………(69)
第一節(jié) 地理標志的國際保護:從巴黎公約到
TRIPS協(xié)定………………………………………(69)
一、巴黎公約有關規(guī)定的歷史沿革……………………(69)
二、從馬德里協(xié)定到里斯本協(xié)定………………………(76)
三、TRIPS協(xié)定對地理標志的保護……………………(82)
第二節(jié) 法國原產地名稱制度的形成與發(fā)展……………(93)
一、法國原產地名稱制度的歷史沿革…………………(93)
二、法國原產地名稱制度的基本內容…………………(99)
第三節(jié) 美國對地理標志保護的歷史與現狀…………(104)
一、美國地理標志保護的法律體系…………………(104)
二、美國商標法對地理標志的保護…………………(107)
本章小結:術語、觀念與制度的互動……………………(112)
第三章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的合理性分析…………(114)
第一節(jié) 為什么要從合理性開始? ……………………(114)
一、合理性問題及其對制度設計的影響……………(114)
二、如何進行合理性論證……………………………(119)
第二節(jié) 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哲學分析………(122)
一、地理標志的知識產權屬性………………………(122)
二、法哲學對知識產權的合理性解釋………………(139)
三、從財產理論看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的
合理性……………………………………………(145)
四、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合理性的工具
主義解釋…………………………………………(150)
第三節(jié) 經濟學對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的
合理性解釋……………………………………(152)
一、經濟學關于知識產權的一般理論………………(152)
二、信息理論對地理標志知識產權合理性
的分析……………………………………………(156)
三、產品信譽理論對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
合理性的解釋……………………………………(161)
第四章利益分享及其對地理標志權利構造
的影響……………………………………………(163)
第一節(jié) 利益分享的含義………………………………(163)
一、利益分享的概念…………………………………(163)
二、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中的利益分享…………(168)
第二節(jié) 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的利益沖突及其
對地理標志保護政策目標的影響……………(169)
一、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中的利益:問題的
相互性……………………………………………(169)
二、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涉及到的各種利益……(172)
三、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目標……………(179)
四、影響國家地理標志知識產權政策的其他因素……(182)
第三節(jié) 利益分享對地理標志權利構造的影響………(185)
一、專有權是地理標志知識產權的基本形式………(185)
二、分享與專有的共存………………………………(191)
三、利益分享的實現機制及其對權利構造的影響……(194)
四、地理標志權:建立在利益分享基礎上的
專有權……………………………………………(199)
第五章地理標志權的主體結構…………………………(203)
第一節(jié) 巴黎公約與TRIPS協(xié)定中的“利益方” ……(203)
一、巴黎公約中的“利益方” ………………………(203)
二、TRIPS協(xié)定中的“利益方”問題………………(207)
第二節(jié) 地理標志權的復合式主體結構………………(212)
一、決定地理標志權主體結構的主要因素…………(212)
二、地區(qū)內的個別生產者與生產者集體……………(214)
三、地區(qū)外的生產者…………………………………(218)
第三節(jié) 地理標志權的主體:實證分析………………(219)
一、地理標志的所有人………………………………(219)
二、地理標志的使用權人……………………………(225)
三、地理標志的禁止權人……………………………(226)
第六章地理標志權的結構及其內容……………………(230)
第一節(jié)地理標志權的基本結構………………………(230)
一、從地理標志權的主體看地理標志權的結構……(230)
二、不同保護模式下地理標志權的不同內容………(235)
第二節(jié) 地理標志權的內容及限制……………………(237)
一、屬于地理標志所有權范圍的權利內容…………(237)
二、地區(qū)內生產者的地理標志使用權………………(242)
三、對虛假地理標志的禁止權………………………(251)
本章小結:從權利內容看地理標權的專有與
利益分享……………………………………(257)
第七章我國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重構………(260)
第一節(jié)我國地理標志保護的歷史及現狀……………(260)
一、我國地理標志保護的簡要歷史…………………(260)
二、商標法框架內的地理標志保護…………………(264)
三、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制度…………………………(275)
第二節(jié)制度的選擇與借鑒……………………………(277)
一、混亂中的地理標志保護…………………………(277)
二、模式之爭…………………………………………(279)
三、模式的選擇………………………………………(281)
第三節(jié) 現有法律資源的整合與地理標志權
的重構…………………………………………(284)
結語………………………………………………………(289)
參考文獻……………………………………………………(292)
一、中文著作…………………………………………(292)
二、中文論文及其他文獻……………………………(294)
三、英文著作…………………………………………(296)
四、英文論文及其他文獻……………………………(298)
后記………………………………………………………(302)
合計:3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