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者語
吾國固有法學,而今日意義之法學,大率于二
十世紀開初始之。其始也,有四標志為證:一者為
西學中法律與法學之引進,二者為法律制度之建立
與法律實踐之展開,三者為法學作為一門學科之獨
立化,四者為法學家作為一種職業(yè)之獨立化。
其后數(shù)十年,此四者皆得其進。法學家則層出
迭現(xiàn),如眾魚躍潭。英德日美“海歸”之士,東吳朝
陽本土之生,議場爭,法庭辯,學府研,著作出,其情
狀,吾人思之不能不喜。
同時,吾人亦見:法學之發(fā)展,并非常存和平與
有秩序之環(huán)境。二十世紀,吾國歷滄海桑田,自城
市而鄉(xiāng)村,多逢遭戰(zhàn)火動蕩,政經(jīng)局勢往往不數(shù)年
一變。當其之時也,法學家固徒為浩嘆,學不能致
用者有之,學不得獨立者有之,甚或無基本書可讀,
若文革,則法學院關(guān),法學家放,其情狀,吾人思之
又不能不悲,亦知法學家之艱難與堅韌也。
二十世紀八O年代以來,國族經(jīng)改乃起,法學
亦初興,前述四者,正倍歷“后發(fā)學術(shù)”之優(yōu)勢劣勢:
眼光開處,有得世界前沿之學,通本國實踐者;視野狹時,亦有閉門造車
而自滿,浮躁于學術(shù)廢品之制造者。
百年而還,視吾國法學,吾人一則以喜,一則以憂。憂也者,法學命
運多舛,感嘆噓唏;喜也者,百年法學固有不足,然沉潛與堅毅之法學人,
所在亦多矣。喜憂而后,應讀者之召喚,傳學術(shù)之薪火,則亦為出版人之
天職也。名山舊卷,大家新著,謄而版之,不亦樂乎,不亦己任乎?
此“法學家書坊”,正取意為二:面朝既往,錄百年之佳作;面朝未來,
求新生之巨篇!胺▽W家”,職業(yè)也,亦桂冠也。愿吾人以為學術(shù)負責之
敬畏心,記錄法學,書寫過去與未來之法學史。
法律出版社·法學學術(shù)出版分社謹識
二oo六年一月
共6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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