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小書旨在介紹法律的基本問題和基本概念。它試
圖使人們關(guān)注法律中的主導思想以及各個法律部門之
間的關(guān)聯(lián),并將單個、分散的法律規(guī)則歸入到共同的
基本問題之下,以使人們不致迷失于像叢林一樣錯綜
復雜的法律規(guī)則之中。為方便讀者,我想在這里介紹
一下本書的基本思路:
人類共同體是作為由規(guī)則和主導思想所支配和統(tǒng)
合的人類行為的聚合體出現(xiàn)的。然而法律作為一種行
為準則其特別效力何在呢?有組織的法律共同體又有什
么特點呢?在回答這兩個問題之后,本書也順便說明,
國際社會共同體正處于向一個有組織的法律共同體發(fā)
展的階段。
法律規(guī)則的作用是維護特定利益以及對利益沖突
進行調(diào)整。利益調(diào)整則必然涉及正義問題。
對利益沖突進行正當?shù)恼{(diào)整是
國家法的重要任務。然而除了國家法的利益調(diào)整之外
還存在私權(quán)自治的領域。在這里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
意志對其與他人的法律關(guān)系自行加以調(diào)整。
私權(quán)自治是通過契約以及交往正義原則實現(xiàn)的;
此外還要求所提供的服務與服務報酬, 以及所購買的
商品與所支付的價格之間要有等值性。問題在于,這
種等值性應如何衡量。在這個問題上交往正義與校正
正義存在重疊的領域。
然而校正正義還涉及其他有關(guān)正當平衡的問題,
包括造成一定損害后果的人在什么條件下應對此種損
害予以補償,并且如果補償?shù)脑,應采取什么方式?
問題; 以及當某人因他人利益受損而獲得不正當利益
時,在什么條件下應對他人的損失予以補償?shù)膯栴}。
個人的自治自由和經(jīng)濟獨立不僅僅通過契約自
由,同時也通過財產(chǎn)所有權(quán)得到保障。在這里也與在
其他領域一樣,存在如何界定所有權(quán)自由的正當界限
的問題。
在憲法正義方面需要研究在國家和其他有組織共
同體當中應以什么方式合法建立權(quán)力, 以及如何對此
種權(quán)力進行適當?shù)姆峙、界定和控制。這里尤其涉及
一個共同體當中代表的民主合法化問題, (“橫向”
和“縱向” 的)權(quán)力分配問題, 以及通過基本權(quán)利
和其他法治國保障措施對國家權(quán)力加以限制的問題。
程序正義的各項原則主要適用于司法領域。它們
涉及如何以正當?shù)姆绞秸归_法律程序的問題。在這方
面有一項重要的原則:每個人, 當需要通過司法程序
對其利益做出決定的時候,都應獲得聽審的機會以及
公平地參與程序的機會。另一項原則要求,判決應由
中立的機構(gòu)做出。中立意味著這個機構(gòu)做出的決定不
能由其自己的利益、成見或者其他與案件本身無關(guān)的
動機所決定。
刑事正義方面主要涉及刑罰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的
問題:刑罰是為了報復嗎?還是也(或者僅僅是)
為了阻止行為人將來繼續(xù)造成傷害?刑法(也) 應
起到一般預防的作用嗎?
本書中的某些問題在我的《法哲學》 一書中也
有涉及。在那里對這些問題的基本方面有更為深入的
探討。而這本書更注重介紹這些基本問題的實在法意
義。方法論問題(法律規(guī)則的解釋、補充、競合和
適用)在我的《法學方法論》一書中有專門討論。
這本書能夠在曰益繁榮的中國出版,讓我深感榮
幸和高興。愿它能夠為我們這兩種文化之間的對話作
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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