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寸進寸,得尺進尺,,
“得寸進寸,得尺進尺",是胡適先生一個很有名的說法,1920年他在《時事新報》發(fā)表的《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中提出:
社會是種種勢力造成的,改造社會須要改造社會的種種勢力。這種改造一定是零碎的改造!稽c一滴的改造.一尺一步的改造。無論你的志愿如何宏大,理想如何徹底,計劃如何偉大,你總不能籠統(tǒng)的改造.你總不能不做這種“得寸進寸,得尺進尺”的工夫。所以我說:社會的改造是這種制度那種制度的改造,是這種思想那種思想的改造,是這個家庭那個家庭的改造,是這個學堂那個學堂的改造。
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曾不斷提及“得寸進寸,得尺進尺”。他不大相信根本改造,不幻想畢其功于一役,一夜之間在地上建起天堂,他只相信一點一滴的改造,所以他對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各類“主義”總是保持著高度的警惕,熱衷于談?wù)摼唧w問題,在他看來,即使是世界史上的兩次大革命(法國革命和俄國革命),雖然震動百世、快意一時,最終還是要回過頭來面對枝枝節(jié)節(jié)的問題。他自己走的就是一條“得寸進寸”的漸進之路。
從胡適再往前推,比他老一輩的晚清人物張謇,1895年以后以狀元身份在故鄉(xiāng)南通埋頭辦實業(yè)、辦教育,早在1906年就提出過類似的說法:“立憲大本在政府,人民則宜各任實業(yè)教育,為自治基礎(chǔ),與其多言,不如人人實行,得尺則尺,得寸則寸!碑敃r清廷已頒布了預(yù)備立憲詔書,民間立憲運動正在興起,各種議論紛紜駁雜。
胡適是學者、思想家,張謇是實業(yè)家、教育家、政治活動家,他們扮演的社會角色并不相同,但他們一樣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進得一寸就是一寸,不奢望,不幻想,溫和而執(zhí)著。與那些高揚激進旗幟、大刀闊斧、雷霆閃電般的歷史人物相比,他們往往顯得不夠過癮,不夠雄渾,不夠痛快,似乎缺乏顛倒山河、揮灑自如的大氣魄,但是,從一個較長的歷史進程來看,不能不承認,他們的選擇可能留下了更多正面的遺產(chǎn),是后人可以效仿,可以跟進的。一個古老民族在流了太多的鮮血之后,也許更應(yīng)該珍視那些不流一滴血的本土精神資源。
我相信,法律上的進步是一種積累,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靠的是一點一滴的行動,是每一次個案的實踐。在現(xiàn)實生活中一步一步地往前走,進得一步就是一步,而不能指望一步登天,天上給我們掉個大餡餅。這個過程尤其離不開律師的智慧和實踐,律師的工作是具體的,是通過一個個的個案展開的,一個律師決不可能憑宏大敘事吃飯,不切實際的幻想對律師也許是最大的忌諱,職業(yè)本身決定了律師走的不是根本改造的路.而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做一點一滴的改造,得寸進寸,得尺進尺,無論風雨還是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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