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公司是現代企業(yè)的基本組織形式。公司法施行以來,對于推動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加快國有企業(yè)的改革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發(fā)揮了巨大的作用。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逐步完善,公司法也隨著時局而更迭。但毫無疑問,1999年公司法修改的主要目的是支持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入證券市場直接融資,以促進高科技產業(yè)發(fā)展的,仍然無法完全適應新形勢的需要,難以滿足社會資金的投資需求,難以滿足建立社會信用制度、維護交易安全的需求。
此次公司法修改的內容非常廣泛,涉及條文多,改動幅度大,可稱得上是廣泛的實質上的制度和規(guī)則的突破與創(chuàng)新,是許多重要制度和規(guī)則的重新設計。因此,必將出現新一輪的新公司法學習、宣傳和研究的熱潮。此書的適時出版,對于全面掌握公司法的最新成果將會起到重要的引導作用。
蔣進副教授有著豐富的公司法理論與實踐經驗,本書是他多年從事公司法學習和研究的一項重要科研成果,翻閱此書,感覺有以下幾個特點:
(1)新穎。在體系結構上,既忠實于新公司法的立法體例,又合理地融入了公司法教學理論體系,突出了對公司法新制度的理論闡釋,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
(2)實用。在內容上,既注重反映公司立法的最新成果。又注重以案釋法,解決公司司法實踐中的疑難問題,強化本書的實用性。
(3)深入。在研究方法上,既對公司基本制度理論進行了深度探討,又對公司法具體制度進行了詳細講解。如對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股東知情權制度的講解,在解決實際問題的同時,還注重了理論上的拓深,論證充滿了思辨色彩。
在本書即將付梓問世之際,我欣然為之作序。
屈廣清
二00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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