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每年的金秋時節(jié),我們都會相聚在導師——漆多俊教授的身邊,在“博士論壇”上縱橫時事、放言學術、談古論今、直抒胸臆。這是既令人期待又讓人感動的日子,國計民生、學術爭論、師生敘情,每次都是滿載而歸,極為舒心。今年的九月,喜逢恩師七十大壽的喜慶。除了期待在法學理論的研討更有收獲之外,弟子們又多一層心愿,那就是向恩師獻上一份最能夠表達我們心愿的禮物。思量再三,最好的賀壽禮物還是出一本文集獻給尊敬的導師,以弟子們在學術上的點滴心得和成就來表達我們對恩師的不盡感激和反哺之情!
中國經濟法的研究在世界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新的世紀,經濟法學者需要對經濟法的理論研究進行認真的梳理,回顧、反思理論研究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同時也要勇于挑戰(zhàn)理論和現實中亟需解決的重大問題,為社會、經濟發(fā)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在經濟法基礎理論方面,我們的研究視點應充分考慮中國目前所處的時代背景和社會經濟環(huán)境。陳云良教授的《轉軌經濟法學:西方范式與中國現實之抉擇》一文是這方面研究近年來不可多得的佳作。他提出“轉軌經濟法學”概念,可以使中國的經濟法學研究回歸到轉軌中國的社會現實中來,解決改革現實中的真問題。該文發(fā)表后受到了廣泛的關注,有著很大的影響力。程序經濟法的研究長期被中國經濟法學者所忽視,但近幾年已經成為經濟法學界研究的熱點問題。顏運秋教授和王新紅教授這幾年對該領域進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并在國內處于領先地位。他們的論文《經濟法與公益訴訟的契合性分析》和《經濟法的可訴性及其實現》是這方面研究成果的代表作,其中的觀點要么具有創(chuàng)新性,要么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應用價值!皣艺{節(jié)說”是中國經濟法學最重要的理論學說之一,吳偉達教授的《“國家調節(jié)說”的法哲學考察》從哲學的高度對“國家調節(jié)說”進行了解讀,提升了“國家調節(jié)說”的理論解釋力。經濟法具有再分配功能,李微博士的論文《論經濟法的功能》與薛江武博士的論文《完善我國收入分配機制的法律思考》認為經濟法應充分發(fā)揮再分配功能,要對現實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作出回應,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貢獻。她們的研究很有價值,有利于提高經濟法的社會影響力,發(fā)揮經濟法在經濟改革中的重要作用。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際調節(jié)日益發(fā)達,這對經濟法提出了一系列的課題和挑戰(zhàn)。任何一國的國家調節(jié)必須考慮和接受正當而必要的國際調節(jié),國內經濟法應當考慮國際經濟法的規(guī)定,并盡量同其協調一致;另一方面,國際調節(jié)也應當考慮各國情況,尊重各國正當的國家調節(jié),國際經濟法應當考慮和尊重各國經濟法的規(guī)定。丁作提、李運華等博士的論文對這方面的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認為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將加速中國經濟法的全面轉型,從過渡經濟法向市場經濟法轉變。觀點鮮明,論證充分,對于發(fā)展中的中國經濟法的定位基本上是準確的。
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動力,競爭法素有“經濟憲法”的美稱,在經濟法體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徐士英教授對于競爭法的研究頗有造詣,是我國著名的競爭法專家,其論文《競爭文化與和諧社會》論證了中國反壟斷法立法的社會基礎,認為我們應該充分利用反壟斷立法的廣泛討論來推進中國競爭文化的建設和發(fā)展,就如合同法律的討論推進了誠信文化的建設一樣,反壟斷法的討論一定會推動競爭文化的發(fā)育,而且反壟斷法立法的過程本身就是為了在更高層次上構建“和諧社會”的有效途徑。這種討論有利于人們更深刻理解競爭理念,從而為反壟斷法創(chuàng)造良好的守法環(huán)境。王健教授和李國海教授長期從事反壟斷法的實施及外國競爭法的研究,相關研究成果受到學術界的廣泛關注。他們的論文《威懾理念下的反壟斷法刑事制裁制度》和《反壟斷法公共利益理念研究》更是從理念的高度對反壟斷法中的刑事制裁問題及公共利益條款進行了深入細致的研究,對于強化反壟斷法的實施效果大有裨益。在反壟斷法實施過程中,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通常要考慮競爭政策與產業(yè)政策、競爭政策與貿易政策之間的關系,劉桂清博士和阮贊林教授分別對這兩個專題進行了研究,提出了君干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具有較大的應用價值。我國反壟斷法在實體制度上規(guī)定了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行政壟斷四種壟斷行為。游鈺博士、王玉輝博士、鄭艷馨博士、郭宗杰博士分別對這四種壟斷行為中的一些典型行為進行了研究,是具體制度研究的佳作。李勝利博士的論文將觸角伸向合作社的反壟斷豁免問題,提出我國法律應當明確給予哪些合作社以反壟斷豁免,明確給予行為豁免還是部門豁免,并應規(guī)定反壟斷豁免的期限及審查。這是個非常重要但很容易被人們所忽略的問題,反映了作者有著很強的研究敏銳性。我國反壟斷法立法和實施離不開對外國有益經驗的借鑒,王天習教授和武晉偉博士的論文為我們帶來了美國和日本反壟斷法的經驗教訓,對于完善我國反壟斷法和加強我國反壟斷法的實施大有好處。反壟斷法具有極強的應用性,孫晉博士的《三峽旅游公司涉嫌壟斷經營的法律思考》是一篇用反壟斷法基本理論分析具體案例的優(yōu)秀作品,對于宣傳反壟斷法、執(zhí)行反壟斷法有著積極的作用。
國家投資經營法在我國經濟法體系中處于核心地位,但有關該制度的研究在經濟法體系的三個基本構成中相對比較薄弱。歐陽恩錢博士這幾年對國有企業(yè)民營化問題進行了卓有成效的跟蹤研究。其論文《公用事業(yè)民營化法律控制的價值目標》是其系列研究成果的一部分,認為公用事業(yè)民營化法律控制的價值目標指工具合理性目標和價值合理性目標:前者即公用事業(yè)民營化的目標,法律的控制相當于“工具”以保障目標的實現,包括提升經濟效率、轉變政府職能、滿足民需等;后者是公用事業(yè)民營化所外生的,即公用事業(yè)民營化法律控制本身符合社會公認的價值觀念,包括實現公益目標、平衡公私利益、促進社會公平等。兩者性質截然有別,價值合理性目標指導、保證民營化的正確方向;工具合理性目標反過來也能促進價值合理性目標的實現。研究公用事業(yè)民營化改革的價值目標可以為我國公用事業(yè)改革指明正確的方向,少走彎路。2003年,我國成立專門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王新紅教授等學者合作的《論國資委的性質》一文對國資委的性質進行了詳細的分析,認為國資委既不是行政機關,也非事業(yè)單位,目前是一個政府兼具國家出資人和擔負部分行政職能的政府“直屬特設機構”;但在具體規(guī)定方面,仍然存在行政色彩濃厚、沒有按照出資人應有的權利內容來規(guī)定國資委的權利,同時存在權利“越位”和“缺位”的情況,需要進一步完善。該文對于進一步理順我國國有資產監(jiān)管體制有著重要的意義。在國有企業(yè)和公司法中,有關企業(yè)/公司的治理結構問題往往是研究的熱點和焦點問題。孫光焰博士以獨特的視角從方法論高度檢視了公司治理演進趨勢的爭論;漆丹博士認為,表決權信托可以為中小股東提供集中行使表決權的手段,解決股權分散帶來的監(jiān)督公司經營的困難,同時起到保護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作用,建議我國完善相關的立法。石金平、陳云博士則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控制權保障機制進行了針對性的研究,提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公司控制權的正當行使,有利于建立公司股東之間的信任基礎,有利于提高公司運行的效率,對公司的長遠發(fā)展能發(fā)揮關鍵的推動作用。蔣建湘教授對股權與股權訴訟進行了認真的解讀,認為股權訴訟是指現代公司制度下的股東基于股權而在符合條件下對不適當主體和事項提起的一類特殊的民事訴訟。上述學者的研究對于完善我國國有企業(yè)/公司的治理結構及相關問題是大有幫助的。
現代社會,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越來越頻繁,宏觀調控法在經濟法體系中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而且將成為未來經濟法體系的核心。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實踐中以稅收、金融最為常見。在宏觀調控法中,稅法、金融法的研究成果也最為豐富。李剛博士自碩士階段以來就一直堅持研究稅法,是我國青年稅法學者的優(yōu)秀代表。其論文《稅法與私法關系探源——國家、稅收和財產所有權》研究了稅法學中的一個基本命題,糾正了一個錯誤觀點,即中國傳統稅法研究過于強調稅收的“權力性、強制性與無償性”,因而使稅法異化為侵犯(私人)財產權的“侵權法”,與作為“維權法”的私法形成對立。實際上,從依法治國的憲法意旨和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來看,稅法與私法本質上應為統一,并具有內在、廣泛的聯系,其本源就在于“對(私人)財產權的確認和保障”。李剛的觀點,不僅可以對傳統稅法的概念和特征等基本理論問題重新加以認識,從而構建現代稅法學的基本理論框架,而且指明了我國今后朝向“法治的租稅國”發(fā)展的趨勢。韓靈麗教授、黎江虹教授長期以來專注于稅法學的研究,是我國稅法學研究的中堅力量,她們的論文對稅法的某一具體制度作了詳盡的論述。其中,韓靈麗教授研究了技術標準化的稅制問題,認為稅收法律制度是支持創(chuàng)新國家建設的重要法律制度,應當通過稅制改革和稅收法治化,構建“以促進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為基礎、技術專利化、集群化、產業(yè)化.、標準化為目標”的稅收激勵機制,促進具有國際競爭力和產業(yè)發(fā)展前景的,國際性、開放性的中國技術標準體系的建立。黎江虹教授則對后農村時代的農村稅收制度進行了研究,認為在后農業(yè)稅時代,必須加快農村稅收制度的構建。我國農村稅收制度應選擇以財產稅為主的直接稅稅制,以憲政、公平等理念詮釋區(qū)別于農業(yè)稅的新的稅收制度,并以開征土地稅為主、所得稅為輔的思路完成對制度的構建。2008年1月1日,我國新的企業(yè)所得稅法開始實施,沈明宇博士以我國新、舊企業(yè)所得稅法為評價基石,對政府階段性政策偏好對稅收公平的影響展開了研究,認為政府階段性政策偏好對稅收公平的侵蝕并不具有當然的合理性,在企業(yè)所得稅法中必須做出精當的制度設計,盡可能減輕或減緩政策偏好對稅收公平的侵蝕。許多奇博士對金融法研究較深,尤其在債權融資、資產證券化等法律問題的研究上有著獨到的見解,其文章《銀行保密義務與信息披露的沖突和法律整合》是其近期的代表作,提出中國可借鑒發(fā)達國家經驗,在商業(yè)銀行法或者資產證券化的專門立法中建立起銀行、客戶、客戶信息受讓者之間的金融隱私權與信息披露的平衡關系,并建立與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信用信息制度,在打通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實現全方位的信息監(jiān)管。許多奇的觀點無疑對我國正在開展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業(yè)務中如何處理銀行保密義務與信息披露義務之間的沖突提供了非常有價值的參考意見。這幾年,張德峰博士一直致力于宏觀調控法基本理論的研究,其論文《德國經濟協調儲備金制度之內容與借鑒》對德國《經濟穩(wěn)定與增長促進法》中的經濟協調儲備金制度進行了較為全面的研究,這種儲備金制度是克服經濟衰退實現宏觀經濟調控目標的有效工具,我國建立經濟調節(jié)儲備金制度非常必要。關于宏觀調控行為是否具有可訴性,學者們有著不同的觀點。丁國民教授旗幟鮮明地認為,政府作為宏觀調控法的主體與相對人之間會產生糾紛,這種糾紛應當納入司法審查范疇。傳統訴訟法律制度無法解決宏觀調控法訴訟問題,應當建立我國的違憲審查機制解決包括宏觀調控法訴訟及其他用傳統訴訟機制不能解決的違憲訴訟問題。這種基于違憲審查建立宏觀調控法訴訟機制令人耳目一新,具有較大的參考價值。
作為我國著名的法學家,恩師長年從事經濟法理論的研究和教學,不僅研究視角獨特、研究方法新穎,還以創(chuàng)立“三三理論”為核心的經濟法理論體系而蜚聲學界。老師常常教導我們:“為學,苦事也,亦樂事也;作為博士,在研究過程中應常追問自己‘什么是你的貢獻?”’。如今,漆老師指導的博士已經在各高等院校、司法部門、行政機關、企業(yè)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學生們的成就是老師辛勤教育、培養(yǎng)的結果,這份禮物雖然不夠昂貴,但確是弟子們心血凝成。天涯海角有盡處,唯有師恩無窮期。我們衷心地感謝您,老師!真誠地祝愿您,快樂,健康,長壽!
編者
200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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