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人民陪審員除不能擔任審判長外,其他權力都是與法官同等的;谶@樣的規(guī)定,人民陪審員要行使至高無上的審判權,沒有必要的審判業(yè)務知識和法律專業(yè)知識,作為法律的“門外漢”,就只能是“擺設”、“陪坐”了。要改變這一現狀,有效的途徑就是學習。作為人民陪審員,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像法官一樣掌握高深的、專業(yè)的法學理論,但最起碼的、粗淺的法律知識及審判技能,簡單的法律思維是必須具備的。所以,通?h人民法院在分析了這幾年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的利弊的基礎上,結合全國人民陪審員存在的共性問題,針對目前國內就人民陪審員業(yè)務指導方面相對欠缺系統(tǒng)的教材的現狀,為在一定程度改變人民陪審員“擺設”、“陪坐’:問題,決定組織一線精干法官,在繁重的日常工作之余,對法院工作進行凝練和升華,編寫《人民陪審員培訓讀本》,為人民陪審員辟一學習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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