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1147
- 書名:弱者的抗爭:美國憲法的故事
- 作者:陶龍生著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14年9月
- 入庫時間:2014-10-26
- 定價:25
圖書內(nèi)容簡介
這不是嚴肅的法律書,而是一本小人物奮斗的動人故事書;所有享受民主甜美果實的人,都該知道的故事。
美國憲法是歷史最悠久的成文憲法,1791年加入“權(quán)利法案”后,這部憲法原文至今未被變更一字。而在歷史的洪流里,這部屹立不搖的憲法,雖文字不變,但它的適用卻是“活”的,兩百多年的歷史發(fā)展及眾多判例,使它面目更加清晰。當我們細細梳理它的發(fā)展過程將會發(fā)現(xiàn),里面飽含小人物們的吶喊與呻吟。
1857年,黑奴史考特的判決引發(fā)了南北戰(zhàn)爭。1896年之前,繼華人鐵路建工丁方越無身份證明被判遣返原國后,洗衣店老板李益世挑戰(zhàn)種族主義者成功。但同一年,擁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統(tǒng)的鞋匠普萊西挑戰(zhàn)黑白分隔“分而平等”卻未果,直至1954年,“分而平等”被幾位小學生的貧窮父母成功推翻。禁止地方警察非法闖入民宅搜索扣押證據(jù)的判例,平反了一位收藏黃色書刊的單身女子。保護言論自由最有力的意見,起源于檢警拘捕囚禁五位散發(fā)反戰(zhàn)傳單的年輕人。一位18歲青年的橫死,使得最高法院禁止全國警察在追捕人犯時從背后開槍。導致總統(tǒng)辭職(水門事件)的判決,由一位大樓的保安隊員開始。凡此種種,沒有這些關(guān)于平等權(quán)的判例,今日的美國,不會是我們所熟悉的“人生而平等”的國度。
本書作者以善于說故事的文筆,在憲法弘大架構(gòu)中,傾聽美國小人物們的呼喊,這些故事上演的不是個人的榮辱利益,而是一個國家,本著憲法精神,逐漸走向真正民主的歷程,而這個歷程,不單單屬于美國,同時,也屬于所有參閱美國憲法立憲的國家們。
圖書目錄
感 言1
自 序3
美國憲法簡介6
美國法院制度圖12
重要美國憲法修正案原文節(jié)選13
前 言 華人的嘆息17
第一章 司法至上1
亞當斯總統(tǒng)御任前夕,簽署一批行政命令,企圖將自己的支持者,派任到行政和司法機關(guān),充任重要官職。由于時間短促,匆忙中來不及將這些命令送達給當事人,留置在人事署中,亞當斯便下任了。面對馬伯里的申訴,現(xiàn)任總統(tǒng)杰斐遜放話:“馬歇爾盡管作他的判決,讓他試試向我執(zhí)行吧!”一面是前任總統(tǒng)依法簽署的行政命令,一面是現(xiàn)任總統(tǒng)拒不承認。年輕的最高法院陷入了兩難。
第二章 排華法案7
“排華法案”是美國第一宗專門對付一種群體族裔的聯(lián)邦法律。華人有義務(wù)證明自己有合法的身份,而不是由政府負舉證責任,證明他們犯法。任何華人在任何時地,都有受侮辱和受迫害的機會。即使一位美國公民,因為他的華人面孔,也不免當街遭警員侮辱和濫捕。華人丁方越雖然敗訴,卻換來了持反對意見的四位大法官的判詞:“今天的判決,是憲法史上的污點。本法院眼睜睜看到國會制訂一道不合憲法規(guī)定的法律。因為憲法明文規(guī)定,人民有權(quán)接受法院的審判;政府負責證明人民犯罪的行為;如果沒有經(jīng)過法院審判,警察沒有權(quán)力無限期地拘禁老百姓。‘排華法案’和它的執(zhí)行,違反了所有的憲法保障!
第三章 異族通婚13
1957年羅文與米琦小姐結(jié)婚,1965年夫婦回弗吉尼亞州暫住。鄰居向官方檢舉稱,羅文是白男人,其妻米琦是黑女人。弗州法院判他們兩人有罪,而最高法院卻不這么認為!傲_文案”將弗吉尼亞州和其他15州禁止黑白通婚的法律,一網(wǎng)打盡,摧毀了美國地方文化中殘留的種族主義在法律中的遺痕。
第四章 忠貞誓詞19
1956年最高法院宣判,強迫公立學校學生向國旗敬禮并朗誦忠貞誓詞的法律無效,因為它違反了美國憲法。杰克遜法官說:“如果我們憲法上有一顆恒久閃爍的星,那便是:任何政府官吏,無論地位有多高,沒有權(quán)力規(guī)定我們在政治中的正統(tǒng)意識或在宗教中的信仰!
第五章 清晰而立即的危險31
1918年有5個俄國出生的美國人,在紐約書寫和印制傳單,呼吁人民反對美國在歐洲戰(zhàn)場繼續(xù)進行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美國政府將他們拘捕和起訴,法院并判他們各20年徒刑。這項判決引發(fā)著名的大法官霍姆斯強烈反對。他這樣寫道:“語言與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連貫的關(guān)系。一個人表達語言,因為他有主觀的意圖。主觀的意圖經(jīng)過語言,有時會產(chǎn)生必然的后果,但有時不一定產(chǎn)生必然的后果。……法律不能處罰語言的表達,除非語言的后果,必將引起清晰而立即的危險!
第六章 收集黃色書刊的女孩41
1957年,在俄亥俄州的克里夫蘭城,警察根據(jù)密報,指某一家房屋內(nèi)窩藏逃犯。這家的主人,名叫多麗·麥普,是位29歲的單身非裔女子。七位警員在門口要求入內(nèi)搜索,遭麥普小姐拒絕。麥普要求警察出示法院頒發(fā)的搜索狀。一位警員從口袋中掏出一張白紙,在她面前晃一下,稱那是搜索狀,但不肯讓麥普過目。麥普手快,一把搶下白紙,并塞入胸罩中。
第七章 毒樹的果實47
在舊金山市“李文握街”第117號曾有一家洗衣店,店主名叫詹姆斯·蔡。政府的緝毒特派員,根據(jù)情報,認為他的店鋪內(nèi)藏有毒品。一天清晨,五位緝毒員破門而入,將蔡某拷住雙手,逼問他毒品何在。蔡某回答,他沒有毒品,不過另有一人,叫錢寧·余,住在第十一街,是個毒品販子。
第八章 史考茲勃洛的孩子們53
林肯曾說:“當無辜的你被強大的政府指控時,你將被眾人唾棄、親友走避。在法庭中孤獨的你,唯一可以信賴而能協(xié)助你脫困的,只有你的辯護律師!痹凇磅U威爾案”中,史考茲勃洛的孩子們無知和文盲,被關(guān)在獄中,面對大眾的仇視,受到嚴密監(jiān)控,朋友和家人都在外州,無法聯(lián)絡(luò)。并且更甚者,他們面對死亡的威脅,是誰不肯給這些黑人青年合理的時間和機會去尋求律師的協(xié)助,明白地拒絕他們的正當程序。鮑威爾曾向母親表示:“我永不放棄,社會上的那些人如此憎恨我,但我不放棄!
第九章 窮漢的信63
二十多年前最高法院早已決定,除非“死刑”案,“律師權(quán)”是聯(lián)邦權(quán)而不拘束各州。那已是成例。吉迪恩只面對五年徒刑,所以吉迪恩的聲訴,沒有憲法根據(jù)。佛州的檢察長的賭注,是今天的最高法院,不至于推翻昨天最高法院建立的成例。幾天之后,吉迪恩寄來他的回答:“沒有律師協(xié)助,老百姓不能分辨什么是可信的證據(jù),什么是傳聞證據(jù),什么證詞可采納,什么說詞不應(yīng)被采納。沒有律師的協(xié)助,無辜的我,沒有得到公平的審判!
第十章 米蘭達警語73
警察拘捕被告的時刻開始,必須明白告訴他,可保持緘默。如果被告表示要保持緘默,警察須停止訊問。警察必須明白告訴被告,可找律師商量。如果被告要求律師,訊問須停止。其后再訊問時,律師必須在場。警察應(yīng)明白告知,在拘留中所做的言詞,將來在法庭中可用為對被告不利的證據(jù)。
第十一章 窮寇莫追79
1974年10月3日半夜孟菲斯城警局接到電話報案,指鄰居的房屋有人非法入侵。警員海曼到房屋后院查看,看到一個黑影正在逃跑。在電筒照射下,海曼警員清晰地看到嫌疑犯,是位十七八歲的年輕黑人男子,高約五尺七寸,身材瘦削。那男子回頭看到警員,立刻回身去爬欄桿,企圖翻越逃跑。海曼大聲呼叫他站住,見他仍不停止,舉槍射擊,子彈射中男子后腦,一槍斃命。事后搜查死者的身體發(fā)現(xiàn)他口袋中只有十美金。
第十二章 合理的懷疑83
1972年7月,男子詹姆斯·英格霍夫在蒙塔納州的山野中采集野菜,遇到一男一女,男名約翰,女名帕佛拉。采完野菜后,三人前往附近小城的酒吧中飲酒。三人痛飲了一天一夜,最后搭乘詹姆斯的汽車,在公路上閑逛。次日有巡邏警車看到路邊一輛停車,檢查發(fā)現(xiàn)前座一男一女,頭部各中一槍斃命,而在后座酣睡的則是酒醉的詹姆斯。
第十三章 第三者的話93
當檢察官試圖播放克勞福太太的一段對被告克勞福不利的錄音談話時,被告的辯護律師連忙起立,向法官表示反對并申辯:“這段錄音是傳聞證據(jù),法官應(yīng)該將它排斥。因為證人沒有出庭作證,被告沒有機會在法庭中反詰問她。庭外第三者所做的證詞,是典型的傳聞證詞。我們沒有機會盤問證人,追尋真相。法官如不排斥這段錄音,便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它保障刑事被告有權(quán)在法庭中與證人‘對質(zhì)’!
第十四章 優(yōu)勝劣敗103
弗吉尼亞州頒布“種族尊嚴法”和“優(yōu)生節(jié)育法”兩部法律后,政客們更進一步希望取得各級法院的認可,因為法院采納才算數(shù)。于是他們尋找“標準”對象,希望在法院中取得同情和支持這種法律的判決。得到法院認可,便可高枕無憂。在弗州的精神病院中,他們看中一位18歲的白種女孩,名叫卡莉·布克。
第十五章 嚴格審視111
1940年,杰克·史金納被控竊盜罪。他的前科包括偷雞、搶劫和竊盜三罪。俄克拉荷馬州的法院,判他有罪并命令強制切割他的生殖器官。史金納是個貧窮而沒有出息的白人。但他不服判決,由打抱不平的律師一路替他把官司打到聯(lián)邦最高法院。
第十六章 婦女的身體117
布萊克蒙大法官有時踱步到最高法院大廈的門前,向小販購買“熱狗”臘腸當中餐。他會自我介紹“我名叫哈利。我是政府的職員!彼1999年逝世,年90歲。2004年國會圖書館開放這位大法官生前的墨稿。其中有一段他的回憶:“在韋德案中,我將女子的懷孕期分為三期,每期三個月。那時我想不出其他方法,只好隨意這樣平分了!
第十七章 “人”的意義129
1857年3月6日,聯(lián)邦最高法院宣布“史考特案”的判決。最高法院指出,美國的開國元勛和憲法起草人,從來沒有意思把黑奴當作美國公民,所以憲法文字中的“人”,不包括黑奴。黑奴是主人的財產(chǎn);釋放黑奴便是剝奪主人的財產(chǎn)權(quán)。況且黑奴既不是公民,當然沒有資格到法院去提訴訟;他們欠缺訴訟當事人的基本條件。所以史考特的訴訟,州級的地方法院從頭便應(yīng)該駁回。此案的判決促使反對黑奴制的林肯當選總統(tǒng)并引發(fā)了南北戰(zhàn)爭。
第十八章 隔離與平等139
只有八分之一的黑人血統(tǒng)普萊西,進入“只準白人”的車廂,當查票員前來驗票,發(fā)現(xiàn)普萊西是“有色人種”,將他趕下車并扭送警察局。普萊西挑戰(zhàn)“分而平等”未果,58年后,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中,至少有五位的看法更為深入,他們認為“分”就是“不平等”。
第十九章 白人的反彈151
白人珍妮弗和巴巴拉發(fā)現(xiàn),她們在申請密歇根大學的入學許可時,發(fā)現(xiàn)她們的入學分數(shù)比某些非裔學生要高,但沒被錄取,而比她們分數(shù)低的非裔學生卻被錄取,于是狀告至最高法院,稱學!胺雌缫暋卑追N人。
第二十章 “淫穢”的標準161
獨立后的美國,對“淫穢”的法律標準,采納英國的傳統(tǒng)判例,也就是1868年英國法院的“?肆职浮彼镜臉藴省!跋?肆峙欣闭J為“凡是可以影響他人思想墮落或玷污的信息”都是“淫穢”的言論,法律可以禁止。山姆·羅斯在紐約市經(jīng)營印刷書刊的小店。曾經(jīng)因為雜志中重印《尤利西斯》幾段黃色文字,被紐約的法院判刑,坐牢6天,又因觸犯紐約州禁止出版黃色書刊的法律,坐過90天的牢,其后他大膽地重印和出售英國禁書《查泰萊夫人的情人》而被罰監(jiān)禁3年之久。因為這些經(jīng)歷,山姆·羅斯成為有名的“黃色書刊之王”。
第二十一章 “水門”風波的犧牲者171
美國首都華府北郊,沿著風景優(yōu)美的博德瑪河,有一座華麗的大樓,名叫“水門”大廈,“水門”大廈中有一系列辦公套房,租賃給美國民主黨做總部。大廈的管理公司,雇有一隊安保人員,其中一位名叫法蘭克·韋爾斯。1972年6月17日半夜,安保隊員韋爾斯值夜,當他經(jīng)過民主黨總部的前門時,發(fā)現(xiàn)門鎖被膠紙貼牢。韋爾斯覺得異常,便持電筒推門進入辦公套間。當他步入內(nèi)間,也就是民主黨主席奧白朗的辦公室時,發(fā)現(xiàn)五個黑影。
第二十二章 四百分之一票181
九位大法官中有兩位投反對票,他們指出:“貝克投了他的一票,州政府沒有阻礙他。州政府也計算了他那一票,沒有廢棄它。但貝克主張他的一票,沒有鄉(xiāng)村選民的一票那么有力量。這應(yīng)該是由州內(nèi)的選民循民主途徑解決的問題,不關(guān)法院的事!
第二十三章 國安和自由187
1945年8月14日,日本無條件投降之后,是松和其他關(guān)在集中營中的日裔居民,才獲準回到加州。集中營里的日裔同胞,對是松不理不睬,覺得他弄巧成拙,打官司反倒把軍方的行為“合法化”。其后30年,是松消聲隱跡,不敢露面,得不到日本同胞的諒解。開國功臣富蘭克林有一句名言:“為安全而犧牲自由,將得不到安全,也得不到自由,并且也不配享受安全或自由!
第二十四章 政府的大門195
鐘凱來自中國,在美國有居留證(綠卡),正在申請公民籍。他通過郵局的招考,進入郵局做基層郵務(wù)員。上班十天之后,被郵局解職,因為郵局的上級發(fā)現(xiàn)他不是美國公民。
第二十五章 掃蕩移民201
2010年4月23日,亞利桑那州通過一道法律,其中規(guī)定,地方警察可以依賴“合理的懷疑”,拘捕非法移民。隨著亞利桑那州,另外有15州也先后制訂相似的法律。鳳凰城的警察局長大批捕捉西班牙語族裔人士,自稱是“美國最厲害的警長”。
一時之間,西裔人們?nèi)浩鹂棺h,幾十萬人分別在全國70多個城市游行示威。
第二十六章 五千萬人205
法國哲學家亞歷山大·托克維爾,19世紀末期,在參觀美國的政治制度運作之后,曾感慨地說:“在美國,任何重大政治爭執(zhí),終將轉(zhuǎn)變成法律爭訟!痹趭W巴馬的推動下,2010年國會終于通過“健保法”,不料“健保法”一經(jīng)頒布,共和黨人群起而攻之,大聲反對“個人義務(wù)”,聲稱“個人義務(wù)”違反美國憲法。認為“個人義務(wù)”形同強迫老百姓購買健保,超越了憲法所授予政府的權(quán)力。他們舉例:國會沒有權(quán)力強迫老百姓購買菜花。聯(lián)邦政府的答辯,指出健保與買菜花不同,因為每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必定會使用醫(yī)藥和醫(yī)院的服務(wù),那是不可避免的事。肯尼迪總統(tǒng)曾說:“歷史終將評鑒我們的,不是我們的財富、技術(shù)或發(fā)明,而是我們?nèi)绾螌Υ覀兩鐣械母F人、弱者、少數(shù)族裔和不幸的人。”
結(jié) 語 徘徊在前進與后退之間215
美國的開國元勛們,憲法起草人和他們的祖先,歷經(jīng)英國的高壓統(tǒng)治,漂流到美洲大陸,對于專制政權(quán)猶有余悸。在目睹法國革命后的亂象后,深知有規(guī)劃政府與人民的關(guān)系,保護老百姓的基本權(quán)利,避免美國重蹈覆轍的必要。所以他們于1791年將“權(quán)利法案”列入憲法之中。法國哲學家亞歷山大·托克維爾比較法國大革命后的民主和美國獨立后的民主,曾說:“只有民主而欠缺法治,便會成為多數(shù)人的極權(quán)!痹谡莆照螜(quán)力的群體的偏遠處或暗角里,存在著沒有權(quán)力、沒有資源的小民和少數(shù)族裔。如果沒有法律的保護,他們將是被忽略或遭迫害的邊緣人。
后 話221
【附錄】陶龍生著作列表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