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公司法復習指導:財務、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一)公司的財務、會計
1、公積金的種類
公積金是指企業(yè)根據法律和企業(yè)章程的規(guī)定提留備用,不作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根據來源);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根據提取依據)
2、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F167、168、169)
3、公司收益分配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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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合并與分立的方式(F173)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公司分立可以采取解散分立與存續(xù)分立。
2、公司合并與分立的程序(F174、176)
3、公司合并與分立的債務承擔(F175、177)
(1)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繼。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發(fā)生章程規(guī)定或法律規(guī)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業(yè)務活動,最終失去法律人格的法律行為。
?。?)自愿解散
①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
②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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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解散
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3)司法解散-公司僵局的解決途徑(F183)
“公司僵局”(corporate deadlock)是指公司在存續(xù)運行中由于股東、董事之間矛盾激化而處于僵持狀況,導致股東會、董事會等公司機關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決策,從而使公司陷入無法正常運轉,甚至癱瘓的狀況。
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總結:股東保護自己利益的途徑。
2、公司的清算
除公司合并、分立豁免清算外,其他公司解散的情形都需清算。公司清算是指解散的公司清理債權債務、分配剩余財產、了結公司的法律關系,從而使公司歸于消滅的程序。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F185)
?。?)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通知、公告?zhèn)鶛嗳耍?/P>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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