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童振華 ]——(2006-9-15) / 已閱106300次
五、技術合同的訴訟時效
1,技術合同爭議當事人的權利受到侵害的事實發(fā)生在合同法實施之前,自當
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實施之日超過一年的,人民法
院不予保護;尚未超過一年的,其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兩年。
2,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當事人的權利受到侵害的事實發(fā)生在合同法實施之前
,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過兩年的,
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尚未超過兩年的,其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一、 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還該物的合同。
二、當事人的義務和責任
1、保管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
1/妥善保管保管物。2/親自保管。3/不得使用保管物。4/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
2、寄存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
1/寄存貴重物品、有瑕疵或者要特殊保管的物品要告知。2/支付保管費。
第二十章 倉儲合同
一、 倉儲合同概述
倉儲合同是一種特殊的保管合同。倉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而一般保管合同是自保管物交付時生效。
特別規(guī)定
1、 倉單
存貨人交付藏儲物時,保管人應當給付倉單。倉單是提取倉儲物的憑證。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在倉單上背書并經保管人簽字或蓋章,可以轉讓提取倉儲物的權利。
2、關于危險物品
儲存危險物品,應當說明該物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
3、保管人驗收
4、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可以檢查倉儲物或提取樣品。
5、倉儲物變質或損壞,應催告存貨人處置
6、提取時間
7、提存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一、 委托合同概述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二、當事人的義務和責任
1、受托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
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2/親自處理委托事務。3/盡力辦理委托事務。4/報告處理情況和結果。
2、委托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
1/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2/支付報酬。3/委托人經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處理委托事務。
第二十二章 行紀合同
一、、行紀合同概述
行紀又稱信托,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
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的區(qū)別在于:1/行紀人只能用自己名義活動。2/行紀的事務限于購銷、寄售等貿易活動。3/行紀合同是有償合同,委托合同可以無償。
二、當事人的義務和責任
1、行紀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1/處理事務支出的費用自負。2/妥善保管委托物。3/價格按委托人的指示辦。4/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托人受損的,行紀人應當賠償損失,另有約定除外。
2、委托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
1/及時受領買入的委托物。2/不能賣出或撤回出賣的,要取回。去/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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