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9698
- 書名:中國司法制度學
- 作者:熊先覺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7年6月
- 入庫時間:2007-6-26
- 定價:69
圖書內(nèi)容簡介
司法制度是國家的基本制度之一,司法制度學是專門研究國家司法制度的一
門重要學科。學習、研究和講授司法制度是我的宿志。1953年我參與最高人民法
院和司法部在河北省定縣進行基層法院試點工作,編寫了一本干部學習教材《人
民法院工作組織》。同伙伴背著案卷奔走于清風店、明月店等巡回法庭。爾后回
部參加檢查全國錯案工作,深感錯案危害性之大,在人民日報和光明日報發(fā)表《建
立和健全巡回法庭》、《保護刑事被告人的上訴權》、《事實是根據(jù) 法律是準繩》等
法學前沿文章,冀能減少錯案。反右運動破壞法治,以是為非,撤銷司法部,我被流
放。星移斗轉,恢復司法部,把我調回,為該部機關干部講授司法制度,為中央政法
干校、北京大學等高等院校講授司法制度、司法文書等課程。1985年9月我將講
稿整理成我國第一部司法制度教材《人民司法制度概論》,該書的問世,為建立中
國司法制度學奠定了基本理論與體系框架。其后有《中國司法制度簡史》、《中國
司法制度》、《中國司法制度教程》、《中國司法制度新論》和《司法制度與司法改
革》等專著和教材陸續(xù)出版。這部《中國司法制度學》就是我和博士研究生劉運宏
在這些專著、教材和教學的基礎上進一步綜合整理與研究,并且汲納了幾位青年學
者的部分有關學術成果而成。概括起來,本書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一、理論性與實踐性。司法制度的理論性與實踐性都很強。本著作力求使二
者緊密地結合起來,務實而不尚空談。
二、全面性與科學性。司法制度是一個龐大的系統(tǒng)工程,本著作囊括了我國所
有的司法制度,體系完整,科學嚴密。
三、新穎性與前瞻性。本著作依據(jù)最新法規(guī),引用最新資料,汲納最新科研成
果,注意探討前沿性問題,提出了前瞻性建議。
四、翔實性與簡明性。司法制度的文獻資料,紛繁復雜,良莠不齊。本著作力
求資料翔實,去偽存真,削冗就簡,要言不繁。
本著作分為總論、分論、特論、附論四篇,共24章。堅持以審判制度為中心環(huán)
節(jié),突破了傳統(tǒng)的審判、檢察、偵查、律師、監(jiān)獄、調解、仲裁和公證8項司法制度,增
補了司法行政、司法程序、違憲審查(憲事司法)、軍事司法、司法區(qū)際合作和司法
國際合作6項司法制度,并將新增加的人民陪審、勞動教養(yǎng)、法律援助、司法考試、
司法鑒定、死刑復核、司法執(zhí)行、司法證據(jù)、司法裁判文書和訴訟納費10項司法制
度分別納入審判制度、司法行政制度和司法程序制度體系之中,但仍單列研究。共
新增加16項司法制度,合計為24項司法制度。將這24項司法制度加以排列組合
便形成:民事司法、刑事司法、行政司法、憲事司法和軍事司法五大司法制度或稱五
大司法制度體系。司法制度是一種重要的社會現(xiàn)象,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fā)展而發(fā)
展、演進而演進,今后還將產(chǎn)生新的司法制度,而個別原有的司法制度的功能可能
會逐漸弱化而終至消失。
本著作從新的角度研究司法制度,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梳理增補,
將上述專著和教材推陳創(chuàng)新而形成這部《中國司法制度學》。冀能有助于推進司
法體制改革,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構建和諧社會,鑄造人中華法治
大廈,稍盡綿薄。
本著作可供高等院校法學教材之用,亦可供學術部門研究參考和司法實務部
門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參考,還可供關心我國法治建設進程的人士閱讀。限于作者
水平,難免有錯漏之處,請讀者指正。
圖書目錄
前言
上篇 總論
第一章 司法制度與司法制度學
第一節(jié) 司法制度的概念與種類
第二節(jié) 司法制度學的概念與相關法學
第二章 司法制度的起源與演變
第一節(jié) 司法制度的起源
第二節(jié) 司法制度的演變
第三章 司法制度的基本原理
第一節(jié) 司法與司法權
第二節(jié) 司法制度的基本構成與基本功能
第三節(jié) 司法制度的基本理念
第四章 中國司法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一節(jié) 中國古代司法制度
第二節(jié) 中國近現(xiàn)代司法制度
第三節(jié) 中國當代司法制度
第五章 人民司法制度的體制與任務
第一節(jié) 人民司法制度的體制及其地位
第二節(jié) 人民司法制度的組織體系
第三節(jié) 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功能與基本任務
第四節(jié) 司法人員
第六章 人民司法制度的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第一節(jié) 人民司法制度的指導思想
第二節(jié) 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則
中篇 分論
第七章 審判制度
第一節(jié) 審判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人民法院的性質與任務
第三節(jié) 人民法院的組織與職權
第四節(jié) 人民法院的審判組織
第五節(jié) 審判工作的基本原則與制度
第六節(jié) 法官制度
第七節(jié) 審判方式的重大改革
第八節(jié) 審判制度改革的進展與存在問題
第八章檢察制度
第一節(jié) 檢察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人民檢察院的性質與任務
第三節(jié) 人民檢察院的組織與職權
第四節(jié) 人民檢察院的內(nèi)部機構
第五節(jié) 檢察工作的基本原則與制度
第六節(jié) 檢察宮制度
第七節(jié) 反貪治吏的兩大舉措
第八節(jié) 檢察制度的改革成就與定位問題
第九章偵查制度
第一節(jié) 偵查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偵查工作的基本原則與制度
第三節(jié) 偵查王作分工
第四節(jié) 偵查官制度
第五節(jié) 公安刑偵改革
第六節(jié) 偵查工作面臨的新問題及其改革
第十章 司法行政制度
第一節(jié) 司法行政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地位與職能作用
第三節(jié) 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則與制度
第四節(jié) 司法行政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第五節(jié) 勞動教養(yǎng)制度
第六節(jié) 法律援助制度
第七節(jié) 司法考試制度
第八節(jié) 司法鑒定制度
第十一章 司法程序制度
第一節(jié) 司法程序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司法執(zhí)行制度
第三節(jié) 死刑復核制度
第四節(jié) 司法證據(jù)制度
第五節(jié) 司法裁判文書制度
第六節(jié) 訴訟納費制度
第十二章 律師制度
第一節(jié) 律師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律師制度的建立與發(fā)展
第三節(jié) 律師的性質、業(yè)務與執(zhí)業(yè)原則
第四節(jié) 律師的執(zhí)業(yè)條件
第五節(jié) 律師機構與管理體制
第六節(jié) 律師的權利義務與法律責任
第七節(jié) 律師工作面臨的新形勢與新業(yè)務
第八節(jié) 律師制度的改革完善
第十三章 監(jiān)獄制度
第一節(jié) 監(jiān)獄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監(jiān)獄制度的建立與發(fā)展
第三節(jié) 監(jiān)獄體制
第四節(jié) 監(jiān)獄的性質、任務與基本原則
第五節(jié) 刑罰的執(zhí)行
第六節(jié) 獄政管理
第七節(jié) 少年犯的教育改造
第八節(jié) 監(jiān)獄制度的改革
第十四章 調解制度
第一節(jié) 調解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人民調解制度的確立與發(fā)展
第三節(jié) 人民調解的性質、任務與基本原則
第四節(jié) 人民調解的組織形式與指導
第五節(jié) 人民調解的工作程序與方法
第六節(jié) 人民調解工作制度
第七節(jié) 人民調解制度的地位作用與展望
第八節(jié) 人民調解制度的新發(fā)展
第十五章 仲裁制度
第一節(jié) 仲裁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仲裁制度的建立與發(fā)展
第三節(jié) 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則與基本制度
第四節(jié) 仲裁機構
第五節(jié)仲裁程序
第六節(jié) 申請撤銷裁決
第七節(jié) 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
第八節(jié) 仲裁規(guī)則的修訂
第九節(jié) 仲裁制度亟待改革完善
第十六章公證制度
第一節(jié) 公證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公證制度的建立與發(fā)展
第三節(jié) 公證機構的性質任務與設置
第四節(jié) 公證員
第五節(jié) 公證原則與公證效力
第六節(jié) 公證管轄與公證收費
第七節(jié) 公證程序與公證管理
第八節(jié) 區(qū)際公證與涉外公證
第十七章 違憲審查制度
第一節(jié) 違憲審查制度的概念與相關問題
第二節(jié) 違憲審查制度的主要內(nèi)容
第三節(jié) 違憲審查制度的理論基礎
第四節(jié) 違憲審查制度的起源與歷史發(fā)展
第五節(jié) 違憲審查制度的模式
第六節(jié) 我國違憲審查制度的歷史與現(xiàn)狀
第七節(jié) 我國建立違憲審查制度的法律依據(jù)與若干方案
第十八章 軍事司法制度
第一節(jié) 軍事司法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軍事司法組織制度
第三節(jié) 軍事司法管轄權制度
第四節(jié) 軍事審判制度
第五節(jié) 軍事司法程序制度
第六節(jié) 軍事民事司法制度問題
第七節(jié) 軍事行政司法制度問題
第十九章 司法區(qū)際合作制度
第一節(jié) 司法區(qū)際合作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司法區(qū)際合作的基本原則與模式設想
第三節(jié) 民事司法文書區(qū)際間送達制度
第四節(jié) 民事司法區(qū)際間的取證制度
第五節(jié) 民事判決區(qū)際間的相互承認與執(zhí)行
第六節(jié) 仲裁裁決區(qū)際間的相互承認與執(zhí)行
第七節(jié) 刑事司法區(qū)際合作制度
第二十章 司法國際合作制度
第一節(jié) 司法國際合作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刑事司法國際合作制度
第三節(jié) 引渡罪犯國際合作制度
第四節(jié) 民事司法國際合作制度
第五節(jié) 司法文書送達制度
第六節(jié) 調查取證制度
第七節(jié) 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法院判決
第八節(jié) 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
下篇 特論
第二十一章 香港司法制度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香港審判制度
第三節(jié) 香港檢察制度
第四節(jié) 香港監(jiān)獄制度
第五節(jié) 香港律師制度
第六節(jié) 香港公證制度
第七節(jié) 香港仲裁制度
第二十二章 澳門司法制度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澳門審判制度
第三節(jié) 澳門檢察制度
第四節(jié) 澳門偵查制度
第五節(jié) 澳門監(jiān)獄制度與保安處分
第六節(jié) 澳門律師制度
第七節(jié) 澳門其他司法制度
第二十三章 臺灣司法制度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臺灣審判制度
第三節(jié) 臺灣檢察制度
第四節(jié) 臺灣偵查制度
第五節(jié) 臺灣監(jiān)獄制度
第六節(jié) 臺灣律師制度
第七節(jié) 臺灣公證制度
第八節(jié) 臺灣仲裁制度
附論 外國司法制度
第二十四章 外國司法制度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外國的法院制度
第三節(jié) 外國的法官制度
第四節(jié) 外國的違憲審查制度
第五節(jié) 外國的司法行政制度
第六節(jié) 外國的司法私有化問題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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