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2006
- 書名:辦理農民工案件實用手冊
- 作者:佟麗華主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7年10月
- 入庫時間:2007-12-14
- 定價:48
圖書內容簡介
北京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已經快兩年了,回顧近兩年的歷程,盡管有種種困難、挑戰(zhàn),但我們還是感到振奮。
最令人振奮的是我們直接幫助了大量農民工。從2005年9月8日工作站成立至2007年9月8日的兩年時間里,我們共接待來訪、電話和網(wǎng)絡咨詢lO,384件,涉及農民163,600人次以上,涉及金額3.5億元左右;我們共受理援助案件2198件,涉及農民工3353人次,涉及金額2686萬元以上;其中我們已經辦結案件1334件,涉及農民工2258人次,通過
訴訟、仲裁和律師調解得到支持的金額共14,795,600.6元,已切實幫助農民工得到10,778,329元?梢哉f大量的農民工因為我們的工作而切實受益。
引以為自豪的是,我們成功辦理了一些重大、復雜案件!墩l動了他們的權利?——中國農民工維權案例精析》一書中提到的郭增光、徐延格等人案件已經有了好的結果。
郭增光等68人被拖欠工資一案,為了要回被拖欠的33,000多元工資.他先后往返北京數(shù)十次,求助全國及北京相關單位十幾個,但都沒有結果。為了辦理該案件,我們支付的各種成本超過8000元。但讓我們欣慰的是,經過近3年努力,我們終于為68位農民工兄弟討要回了工資,使正義得到伸張。記得發(fā)錢那天,有位農民工朋友激動地說:“以前也多次發(fā)生被欠薪最后不了了之的事情,對這筆錢我們早就不抱希望了,感謝您們,是你們這些援助律師重新給了我們信心。”
徐延格,1995年到肯德基公司打工,一直工作到2003年時,肯德基要求包括徐延格在內的所有倉儲員工都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2005年徐延格被解雇,肯德基公司認為徐延格不是其員工,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站以集體力量,經過多方努力,最后與肯德基公司中國總部達成協(xié)議。通過協(xié)議,我們不僅圓滿解決了徐延格和其他當事人的補償問題,而且肯德基公司承諾:除特殊情況外,該公司在中國停止使用勞務派遣制度,原先使用的派遣員工轉為直接聘用人員,并認可其以前的工齡;新員工直接與肯德基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該案件將使肯德基數(shù)千員工直接受益數(shù)千萬元甚至億元左右。
我們還為培養(yǎng)出我國第一代專職、專業(yè)的農民工律師而自豪。通過辦理大量案件,他們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技巧。但更難能可貴的是他們的敬業(yè)精神與發(fā)自內心的對農民工的關懷。來到工作站求助的農民工很多都衣衫不潔、頭發(fā)蓬亂,甚至幾個月沒洗澡。但工作站的律師總能熱情地接待他們,律師總會認真傾聽并記錄他們的遭遇,讓農民工感受到援助律師是在真心實意地幫助他們。外出取證、開庭時,交通費、用餐費等都是律師出錢,緊急時工作站還會借給農民工一些錢。很多接受援助的農民工都想請辦案律師吃飯,有些在案件成功辦完后更是想給律師送錢以表達感激。由于工作站規(guī)定絕對不允許接受當事人的請客
送禮,律師們都婉言謝絕了。農民工張小偉說:“我們懷著試試看的想法來北京找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來到這里感覺像回到家一樣溫暖,律師像親人一樣為我們急所急、想所想,跑前忙后積極與廠方協(xié)商,終于將我們工資順利拿到手中,對此我們非常感謝!我們幾次找他們吃頓飯,都被他們婉言拒絕,沒有什么可送給他們,只有送出我心中真誠一句心里話,非常感謝你們,謝謝,再謝謝!”工作站成立不到兩年,僅農民工錦旗就收到58面,感謝信就3l封。
還感到振奮的是,作為一家專業(yè)的農民工法律援助機構,我們在大量案件基礎上所從事的研究已得到黨和政府的重視:新華社以工作站辦理的案件為基礎所發(fā)表的內參受到國家領導人的重視;勞動部工傷保險司領導專門邀請我們去聽取意見;北京市司法局吳玉華局長在讀了我們關于農民工問題的專題報告后給予高度評價;很多媒體就農民工問題對我們律師進行采訪。可以說,工作站不僅直接代理農民工辦理援助案件.還在法律和政策改革層面代表農民工去表達、呼吁。
我們更感振奮的是北京工作站的模式正在全國推廣。2006年7月,全國律師協(xié)會與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合作開展了“中國優(yōu)秀學子法律援助工作站”活動。由當?shù)芈蓭焻f(xié)會牽頭,依托律師事務所,天津、山東、河南、福建、重慶六個省(直轄市)已建立農民工法律援助專門機構,為農
民工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2006年11月,為進一步推動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經商務部協(xié)調,委員會與聯(lián)合國開發(fā)計劃署協(xié)商,決定由該機構提供資金,支持黑龍江、吉林、河北、山西、江蘇、江西、海南、云南、四川、西藏、陜西、甘肅、寧夏、青海、北京15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立專門的農民工法律援助機構。每個工作站招募2名專職律師以及1名工作人員,專門為農民工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和普法培訓。
各地工作站剛剛成立,盡管其存在各種各樣問題,如工作站的性質及與相關部門之間的關系;怎樣招聘、培養(yǎng)、規(guī)范、激勵專職律師;作為全國律師協(xié)會法律援助與公益事務委員會,怎樣監(jiān)測各工作站的業(yè)績等等。但所有問題都是發(fā)展中的問題,這些問題也只能在發(fā)展中逐步解決,我本人對此有這樣的信心和耐心!出版此書就是提高各工作站專職律師以及農民工法律援助志愿律師辦案能力的具體舉措。
感謝商務部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聯(lián)合國開發(fā)計劃署和比利時政府對建立15家農民工法律援助專門機構以及出版這本書所提供的資金支持;感謝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對律師參與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熱情支持;感謝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會、豐臺區(qū)司法局對北京市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長期關懷和支持;感謝法律出版社王曉增女士對出版這本書的支持。
佟麗華
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法律援助與
公益事務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北京市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
2007年9月17日
圖書目錄
第一章勞動合同 3
第一節(jié)勞動合同的主體 3
一、勞動者 3
1.什么人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 3
2.勞動者享有哪些權利?
3.什么是未成年工? 10
4.超過退體年齡的人是不是勞動者? 12
5.法律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有哪些特別規(guī)定? 15
6.什么是臨時S-?現(xiàn)在還有臨時工嗎? 17
7.在校的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或假期從事勤工助學,與用人單位之間是
不是勞動關系? 18
8.企業(yè)中的黨委書記、工會主席、廠長、經理是不是勞動者? 20
二、用人單位
1.哪些是用人單位? 22
2.哪些不是用人單位? 23
3.包工頭是不是用人單位? 24
4.企業(yè)的職能部門或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是不是用人單位?
它們對外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28
5.掛靠關系中的用人單位如何確定? 29
6.軍隊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糾紛后,勞動爭議由誰來受理和解決? 31
7.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誰是用人單位? 31
8.用人單位被其他平等主體承包經營,如何確定勞動關系? 33
9.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承包協(xié)議的,是否還存在勞動關系? 34
10.用人單位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36
第二節(jié)童工 37
1.什么是童工? 37
2.用人單位非法雇用童工應受什么處罰? 41
3.童工在工作中受傷的,應當怎樣賠償? 44
4.童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47
5.童工能否受雇于個人? 48
第三節(jié)勞動合同的內容 51
一、勞動合同的條款 5l
1.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51
2.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有哪些? 55
3.在勞動合同中能不能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 57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63
1.勞動合同的期限有哪些類型? 63
2.勞動者在什么條件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66
3.農民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有沒有特殊規(guī)定? 71
4.集體合同的期限如何確定? 73
三、試用期 74
1.試用期可以約定多長時間9 74
2.試用期簽訂的是不是“試用期合同”? 78
3.試用期內勞動者享有哪些權利? 79
四、勞動合同的無效 86
1.什么是勞動合同的無效? 86
2.哪些情形屬于勞動合同全部無效? 88
3.哪些條款是無效的勞動合同條款? 92
4.與未滿16周歲的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95
5.勞動者沒有完成定額或者承包任務時,用人單位以低于最低工資標
準支付的合同條款是否有效? 96
6.勞動合周沒有用人單位的蓋章是否有效? 98
7.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當事人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99
8.勞動合同是否無效應當由哪個部門認定? 102
第四節(jié)勞動合同的訂立與變更 104
1.什么是勞動合同的鑒證?勞動者該怎樣去做鑒? 104
2.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能不能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 108
3.什么是集體合同?怎樣簽訂集體合同? 113
4.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的,勞動合同如何變更? 118
第五節(jié)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0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120
l·勞動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20
2·勞動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22
3·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還能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125
4·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能不能要求經濟補償? 128
5·用人單位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 130
6·用人單位在什么情況下不能解除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 137
7·在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對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142
8·解除勞動關系后,侵害勞動者權利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哪些賠償? 151
9·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補發(fā)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該不該扣稅? 155
10·勞動者違反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后,對用人單位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哪些損失? 157
11·違約金與賠償金能否同時請求? 160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164
1.什么是勞動合同終止? 64
2·什么時候算勞動合同終止的確切時間?終止后用人單位應當辦理
哪些手續(xù)? 160
3·在哪些情境下,勞動合同到期后必須廷續(xù)至特殊情形消失后才能終止? 172
4.在哪些情況下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得終止? 173
5.勞動合同終止有哪些后果? 176
第六節(jié)勞務派遣 189
1.什么是勞務派遣 189
2.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哪些義務 ? 192
3.用工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哪些義務? 194
4.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如何確定? 197
第七節(jié)事實勞動關系 199
1什么是事實勞動關系? 199
2哪些情形屬于事實勞動關系? 202
3.怎樣證明事實勞動關系? 206
4.事實勞動關系中勞動者享有哪些權利? 208
5.如何理解事實勞動關系的解除或終止?勞動者能不能要求經濟補償金? 211
6.事實勞動關系糾紛如何解決? 213
第二章工資、休息休假與勞動保護 216
第一節(jié)工資 216
1.什么是工資?工資都有哪幾部分? 216
2.加班加點工資怎樣計算? 220
3.什么是計時工資、計件工資? 231
4.非壘日制勞動者的工資如何計算 ? 236
5.工資是否必須按月發(fā)放? 239
6.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242
7.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253
8法定假期工資如何計算? 255
9.個人所得稅應當如何繳納?哪些可以免征? 264
10.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有沒有工資? 277
11.什么是克扣工資、無故拖欠工資? 279
12.用人單位在什么情況下才能處罰勞動者,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284
13.事假有沒有工資? 287
14.工資該怎么發(fā)放? 288
15.事實勞動關系中的工資如何確定? 290
16.怎樣理解同工同酬? 294
第二節(jié)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296
1.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是如何規(guī)定的?延長工作時間有哪些限制? 296
2.法律對休息休假時間是怎樣規(guī)定的? 300
3.女職工如何休產假? 304
4.什么是不定時工作制? 308
5.什么是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11
6.女職工在“三期”有哪些特殊的工時規(guī)定? 313
7.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勞動法律法規(guī)對于非全日制用工是怎么規(guī)定的? 315
第三節(jié)勞動保護 319
1.什么是勞動保護? 319
2.對女職工有哪些特殊保護? 322
3.對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保護? 336
第三章工傷保險 343
第一節(jié)工傷的界定 343
1.工傷保險適用于哪些勞動者? 343
2.哪些傷害屬于工傷? 347
3.哪些傷害不能認定為工傷? 353
4.嚴重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能否認定為工傷? 355
5.什么是職業(yè)病? 357
6.哪些情形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360
7.超過退休年齡繼續(xù)工作受傷的,是不是工傷? 363
8.內退職工能否參加工傷保險? 366
9.職工串崗受傷的,能否認定為工傷? 368
第二節(jié)工傷認定與勞動能力鑒定 370
1.借調期間發(fā)生工傷由誰來承擔責任? 370
2.如何審請認定工傷? 371
3.工傷認定的管轄如何確定? 377
4.如何申請職業(yè)病診斷鑒定? 381
5.怎樣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96
6.對工傷申請不予受理或者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該怎么辦?400
7.工傷與職業(yè)病的傷殘程度有幾個級別?401
8.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才被確診為職業(yè)病的,該怎么辦?423
第三節(jié)停工留薪期待遇427
1.工傷職工在醫(yī)療期享受哪些待遇?427
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享受哪些待遇?429
3.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期限如何確定?433
第四節(jié)工傷待遇452
1.工傷職工經鑒定構成傷殘,享有哪些待遇9 452
2.職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哪些待遇?458
3.在什么條件下,工傷職工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462
4.企業(yè)破產的,工傷職工如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464
5.工傷保險待遇中的“本人工資”如何確定?468
6.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的范圍是什么?472
第五節(jié)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賠償476
l在非法用工單位工作中受傷的,能不能認定為工傷并得到工傷賠償?476
2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可以獲得哪些賠償?478
第六節(jié)工傷賠償與人身損害賠償480
1.發(fā)生工傷事故后,能不能私了?480
2.工傷事故賠償是否排斥民事賠償?482
3.工傷賠償與人身損害賠償有何異同?485
第七節(jié)違反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 50l
l.用人單位違反工傷保險規(guī)定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50l
第八節(jié)特殊情形的工傷 503
1.罪犯發(fā)生工傷后如何補償? 503
第四章其他社會保險與福利 509
第一節(jié)其他社會保險 509
1.農民工能否享受養(yǎng)老保險? 509
2.農民工能不能享受醫(yī)療保險? 516
3.農民工能否參加失業(yè)保險? 522
4.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關系的,能否享受失業(yè)保險? 524
5.農民工能不能享受生育保險? 527
第二節(jié)患病或非因工傷亡待遇 530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工資怎么算? 530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享受的法定醫(yī)療期有多長? 531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屆滿后勞動關系如何變化? 535
4.勞動者非因工死亡,能夠得到哪些補償? 537
5.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勞動者能得到哪些補償? 539
第五章勞動爭議的處理 544
第一節(jié)勞動爭議的界定 544
1.哪些糾紛屬于勞動爭議? 544
第二節(jié)勞動監(jiān)察 548
l·勞動監(jiān)察的管轄范圍如何確定? 548
2·哪些勞動爭議不屬于勞動監(jiān)察處理的范圍? 552
3·勞動監(jiān)察對女職工有哪些特殊規(guī)定? 554
第三節(jié)勞動仲裁 558
l·對部分仲裁裁決不服而提起訴訟的,仲裁裁決其他部分的效力如何? 558
2·勞動者因被追究刑事責任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爭議的期限如何計算?560
3.勞動爭議仲裁的地域管轄如何確定? 562
4勞動爭議仲裁的級別管轄如何確定 ? 567
5.勞動爭議仲裁費用收取的標準是什么? 570
6.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不予受理的案件,是否要做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581
7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調解書能否撤銷 ? 584
8勞動仲裁時效如何理解? 587
9.在仲裁過程中,企業(yè)能否對員工做出新的處理決定? 591
10.仲裁裁決生效前,企業(yè)對職工以原事實和理由再次處理的,職工能不能再次申請仲裁? 592
第四節(jié)勞動爭議訴訟 593
1.勞動爭議案件中的當事人如何確定? 593
2.勞動爭議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如何分? 596
3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管轄如何確定? 599
4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能否作為審理的法律依據(jù)? 60l
第六章如何做好農民工案件咨詢工作 607
第一節(jié)如何做好常規(guī)咨詢工作 607
第二節(jié)如何做好農民工勞動權利案件咨詢工作 615
第七章如何辦理農民工欠薪、工傷案件 621
第一節(jié)如何收集證據(jù) 621
第二節(jié)如何提起訴訟(仲裁) 625
第三節(jié)如何識別包工頭 630
第四節(jié)包工頭能不能作為援助的對象 632
第五節(jié)涉及包工頭案件的訴訟主體如何確定 637
第六節(jié)工傷案件調解技巧 642
第七節(jié)緊急情況下的調解 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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