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3446
- 書名:法官告訴你:遇到勞動糾紛怎么辦
- 作者:蔡慧永主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0年4月
- 入庫時間:2010-5-25
- 定價:27
圖書內(nèi)容簡介
隨著法治理念的不斷深入,運用法律解決現(xiàn)實矛盾的意識得到了進一步的普及。越來越多的當事人在面對矛盾糾紛時拿起了法律武器。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數(shù)量隨著法律意識的普及而不斷的攀升。但是在現(xiàn)實的審判過程中,我們發(fā)現(xiàn)雖然當事人的法律意識增強了,但是法律素質(zhì)卻不高。很多當事人懂得上法院去“討說法”,卻不知道如何去打官司,不懂得如何運用掌握的證據(jù)和法律規(guī)定去爭取本應屬于自已的保護。現(xiàn)實審判實踐中的這種問題促使我們深思。廣泛、深入地普及法律知識,使更多的當事人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對于促進我國的法治進程有著現(xiàn)實的意義;诖朔N考慮,我們從現(xiàn)實審理的案件著手,編寫了此書。
該書是我們計劃出版的系列叢書的第三部。第一部《法官告訴你如何獲取人身損害賠償》和第二部《法官告訴你如何防范合同風險》出版后獲得了社會的普遍好評,特別是很多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對于我們這種普法宣傳的手段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于是我們又以勞動爭議案件為內(nèi)容編寫了此書。選擇勞動爭議案件,是因為這案件歷來是人民法院受理的各類民事案件中最主要的典型,貼近每個人的日常生活。而且,新的《勞動合同法》頒布以后,百姓的勞動維權意識更加強烈,勞動爭議類案件的受理數(shù)量大幅攀升,百姓了解新法規(guī)定和法院實際審理情況的需求更加迫切。出于以上初衷,我們特邀請北京市房山區(qū)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人員撰寫完成本書,全書共選取了105個各種類型的勞動爭議案例。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工傷事故糾紛
1.工作期間與人爭斗被毆打致死,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
2.童工在工作中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3.臨時工因公受傷,是否應獲工傷賠償?
4.他為何不能向老板索要工傷賠償?
5.勞動者因公受傷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6.職工因公受傷,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職工工傷保險待遇
7.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否應支付停工留薪期雙倍工資?
8.因公受傷9年后鑒定出生活需護理,職工能否要求支付鑒定前數(shù)年護理費?
9.勞動者到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用人單位工作后不久即發(fā)生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如何確定勞動者月工資?
10.因公受傷職工在退休后可否主張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11.離開單位9年后發(fā)現(xiàn)身患職業(yè)病,是否按發(fā)現(xiàn)時的工資標準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12.受傷未致殘,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長時間曠工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職工在交通事故中因公死亡,家屬與單位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可否再以工傷保險待遇的名義要求單位賠償?
14.工傷保險待遇協(xié)議履行完畢后,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按法定標準補足差額的應否得到支持?
15.公司違法注銷,股東是否需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16.工傷保險待遇,適用企業(yè)注冊地標準還是勞動合同履行地標準?
第二章 確認勞動關系糾紛
17.上班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單位為規(guī)避責任否認存在勞動關系,誰該負舉證責任?
18.確認勞動關系案件舉證責任分配問題
19.在本單位工作之余到其他單位臨時幫忙,是否與該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
20.自帶牲畜為單位工作,是否與該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
21.到其他單位工作后,是否還與原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22.退休后被返聘,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屬于勞動關系?
23.內(nèi)退后到其他單位工作,是否與新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寧
24.將自有汽車租給單位有償使用又在單位工作的,是否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25.勞動者離開單位多年后,要求確認與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未解除并恢復工作、支付生活費的,法院不予支持
26.劉某與東方公司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27.單位以承包方式經(jīng)營的,不影響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
第三章 勞動合同糾紛類
第四章 其他類型勞動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