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克先 ]——(2013-11-8) / 已閱21126次
[11]孫軍工:《〈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行為人不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愿發(fā)生性關(guān)系是否構(gòu)成強奸罪問題的批復(fù)〉的理解與適用》,《強奸罪》祝銘山,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年8月第一版;
[12]朱蘇力:《司法解釋、公共政策和最高法院——從最高法院有關(guān)“奸淫幼女”的司法解釋切入》,《法學(xué)》2003年第8期;
[13]陰建峰:《主客觀相統(tǒng)一原則豈能動搖——有關(guān)“奸淫幼女犯罪”司法解釋專題研討會紀(jì)要》,《法學(xué)》2003年10期;
[14]陳興良:《奸淫幼女構(gòu)成犯罪應(yīng)以明知為前提——為一個司法解釋辯護》,《法律科學(xué)》2003年第6期;
[15]黃國盛:《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自愿發(fā)生的性行為構(gòu)成強奸罪的主客觀要件探究》發(fā)布時間:2003年10月22日,中國法院網(wǎng),
http://old.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310/22/86516.shtml ;
[16]馬克昌:《最高人民法院一項司法解釋芻議》,載《中國刑法學(xué)會年會論文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xué)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17]王春霞:《奸淫幼女犯罪應(yīng)堅持嚴(yán)格責(zé)任》,2010年3月16日《中國婦女報》,
http://www.china-woman.com/rp/main?fid=open&fun=show_news&from=view&nid=55717 ;
[18]周蓬安:《保護幼女不受性侵,四部門〈意見〉的亮點與不足》, 2013年10月25日,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0955220.html 。
王克先 浙江新時代律師事務(w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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